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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病综合防控技术措施分析

日期:2023-05-17 11:12:38

近年来,丹凤县多次发生养羊场(户)主及其从业人员感染布鲁氏杆菌(以下简称“布病”)病例,在接到卫健部门或医院反馈病例报告后,畜牧兽医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羊群检测,并对阳性羊只进行扑杀净化处置。但布病零星、点状的反复发生,既给养殖户带来经济损失,又给人畜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隐患。笔者结合实际,分析发生原因及防制措施,希望对布病综合防控有益借鉴。

01

原因分析

(一)饲养设施太简陋。发生布病的场仅有1户是奶牛场,其中阳性奶牛2头;其余的阳性场均为羊场,并交叉传染家庭饲养犬,羊场中存栏羊最大规模60余只,小的仅有7只。养殖栏舍紧靠院落或院内,公母羊混群饲养,且以放牧为主。粪便就近堆贮在栏舍或附近,卫生差、臭味重。

(二)经营理念很落后。这些场基本都有3年以上养羊史,饲养品种以山羊为主,也有少量外购绵羊与山羊混养,属自繁自养模式,种公羊通常采用户与户间轮换,防止羊群近交退化。饲草饲料主要来源当地农作物秸秆,饲喂时简单粉碎加工。消毒制度形同虚设。场户管理及饲养人员都以本家庭成员为主,年龄大、文化程度低。

(三)检疫申报不主动。从发生场户流性病学调查来看,都存在购入或售出未主动申报检疫行为。有的场户从网上联系订购、有的私自调换种羊、有的逃避依法检疫,出栏不检疫、落地不报告,导致一个场户发生布病时,需要开展流调追溯,增加工作防控难度。

(四)生物安全意识差。从发生的场户来看,在搭建畜舍前未经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随意在房前屋后或院落空闲地建场,贩运人员自由出入,羊只混群未分舍(区),消毒防疫制度缺乏程序及落实,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欠缺,有的废物乱排、乱堆、乱放,为布病高发埋下隐患。

(五)布病防控知识缺。虽然这些场户有从事养羊的经历,但对布病的系统认识了解不深,其概念、传染机理、传染方式、病理表现及危害认识模糊,对防控知识缺乏,所以难以引起高度重视。

02

防控措施

(一)加强饲养卫生管理。一是做好检疫隔离。养殖场(户)应坚持自繁自养,如需引种,事先做好引进动物的疫病检测或查验检测报告,防止购入病畜和隐性感染畜。引进羊只至少在隔离舍观察30日以上,确定无疫病后,方可混群饲养。二是做好日常管理。实行分群管理,定时定量饲喂,保持日粮相对稳定,保证足够清洁饮水,畜舍能防寒防暑,圈舍通风良好。及时清粪,保持圈舍、运动场清洁卫生。实施雨污分离,保证排水顺畅。设置单独产房,加强产后消毒工作。放牧时,做到不与其他畜混合放牧。三是做好日常巡查。观察畜群采食、饮水、精神状态,发现母畜流产、不孕、乳腺炎,公畜睾丸肿大、关节炎等临床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送检、诊断。每日做好档案记录和标识管理,便于日后追溯。

(二)加强疫情报告处置。一是疫情报告。场户发现饲养牛羊有流产等疑似病例时,及时报告村、镇两级防疫人员,由其向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二是疫情处置。县级接到报告后,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畜间布病疫情的,按《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处置,扑杀患病动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饲养同群畜和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畜群,加强临床排查,必要时开展应急监测。连续2次间隔30天检测为阴性的,解除隔离。三是无害化处理。对病死、扑杀畜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日常检疫中发现的患病牛羊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进行严格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对患病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污染的饲料、垫料和阳性动物粪便等,可采取深埋发酵或焚烧处理。四是实行彻底消毒。对阳性动物污染的畜舍、运动场、运输设备、用具、物品等,要至少2次/日严格消毒,持续2周以上。阳性动物隔离区至少全面彻底消毒2次/日,直到隔离的阳性动物全部处置完毕为止。牛羊产后要对产房、流产物污染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三)加强环境清理消毒。一是环境清理。保持场区内雨水沟通畅,无淤积物堵塞,及时清理粪污等异物。圈舍内定期更换垫料,及时更换饮水,清理剩草料和粪便。粪污存放地点应防雨、防渗漏、防溢流,保持粪堆规整,易于覆膜发酵,周边无散落粪便。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集中处理。开展预防性灭蚊蝇、灭鼠工作。不散养犬猫等其他动物。二是环境消毒。圈舍用1:400氯制剂喷雾消毒或无家畜时用2%—3%的火碱消毒,日常2次/周;疫情发生时2次/日。栏舍场区、运动场、主干道及粪场用3%火碱喷洒消毒,2次/周。产房每次使用后立即用2%—3%火碱或1:400氯制剂进行消毒,生产用具用1:400氯制剂浸泡或喷洒消毒。饲(水)槽用1:400氯制剂清洗消毒,2次/周。隔离舍、装卸台、称重及周转区周围环境,在每次畜群流动前后,用2%—3%的火碱或1:400氯制剂消毒1次。拉运车辆用1:400氯制剂喷雾消毒。

(四)加强报检和检疫。一是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者运输牛羊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货主或养殖者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厂屠宰牛羊等易感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的,可以随时申报。二是落实落地报告。购入活畜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落地报告。购入种用、乳用动物在当地隔离场或者饲养场内隔离饲养30天,经布病复检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合群饲养。购入其他布病易感动物的,确保无布病感染后方可合群饲养。三是落实动物检疫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受理申报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派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做好相应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经检疫符合规定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五)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一是配备生物安全硬件设施。养殖场户要有必要的人员、车辆、用具消毒池或设备。人生活区与动物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区应严格分开。农村养牛(羊)舍栏应距离临近房舍50米以上或通过围墙、网围栏等物理屏障有效隔离,并实行人畜分离。二是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防疫要求对畜群开展健康状况分析、疫病监测、废弃物处理及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各项生物安全措施。加强生产物资及投入品入场管理,制定卫生防疫制度和布病防控预案。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乡村兽医等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做好人员防护。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佩戴防护用品。人员休息或吃饭时先用消毒水洗手,再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皮肤、手臂如有刮(损)伤,要及时冲洗消毒、包扎。养殖场地应及时清扫消毒。定期开展体检和职业防护教育。发现患有布病的应避免与他人和动物接触并及时治疗。

(六)加强知识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对养殖场(户)从业人员进行布病防控知识宣传,严格执行个人防护制度,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人员感染。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基层防疫员应熟练掌握采血、免疫、消毒、个人防护等防治技术要点,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防控工作。三是推广健康养殖行为。倡导人畜分居,不在居室内饲养家畜,不用人用碗盆喂养家畜,不和牛犊羊羔玩耍。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行畜禽粪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风险。四是培养健康习惯。培养健康饮食习惯和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吃不清洁的食物,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家庭用的菜刀、菜案,要生熟分开;切生肉的刀、案,要用热水消毒,避免污染其他餐具。倡导不食用病死家畜肉、不喝未经加热煮沸的生鲜奶、不吃生肉等健康饮食习惯,不购买、出售、食用现挤的牛羊奶。

信息来源:陕西省丹凤县畜牧兽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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