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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用兽药名录

日期:2022-10-10 12: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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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用兽药名录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应取得兽药生产批准文件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一、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1种)


林丹,氨苯砜,安眠酮,孔雀石绿,硝呋烯腙,硝基酚钠,锥虫砷胺,酒石酸锑钾,五氯酚酸钠,毒杀芬(氯化烯),呋喃丹(克百威),杀虫脒(克死螨),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其醋酸汞,硝其咪唑米,洛硝达唑,替硝唑,硝其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耍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类固醇激素,醋酸羊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卡巴氢及其盐,酯、氲嚣麦乃其盐,酯,万古霉去乃其盐,酯、B_光奋剂米及其盐、酯,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二、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7种)


洛美沙星、培氙沙星,氧氟沙星、诺氩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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