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说说假劣兽药的鉴别方法。谈谈什么是兽药、假冒伪劣兽药有哪些危害、如何鉴别假劣兽药以及如何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兽药等问题。给养殖户朋友们普及一下鉴别兽药假劣的相关常识。
兽药,通常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疫苗、中药、化学药品、抗生素药品以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兽药在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近几年猪蓝耳疫苗的使用,大大降低了蓝耳病的发病率,显著提高了生猪经济效益。
制售劣假兽药一直为养殖户痛恨,假劣兽药,不但起不到治疗或预防作用,还会带来下列危害:
一、 贻误治疗,使用假劣兽药不仅不能治疗畜禽疾病,而且会掩盖病症延长病程,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贻误治疗,导致畜禽大批死亡,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006年湖北武汉市一家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生产与销售高致病性蓝耳病变异活疫苗,注射该疫苗后,造成猪群突发高致病性蓝耳病疫情,死淘生猪1263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二、 产生药源性疾病,畜禽长期或大量使用“氯霉素”、“己烯雌酚”等违禁假药后,会使畜禽产生药源性疾病,如猪、牛产生畸形胎儿或者死胎。
三、 影响畜禽生产性能,可能会产生生长缓慢,肉蛋奶产量降低,甚至造成“僵猪”。
四、 产生中毒,有些畜禽对一些毒性较大的药物敏感,一旦误食便可导致死亡。如禽类食用喹乙醇,容易产生中毒现象。
五、危害人体健康,假兽药往往是一些价格低廉的兽药,毒性大,在畜禽体内残留量高。人们一旦使用这些残留有害的畜禽产品,有害兽药随之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
此外还危害正规兽药企业的名誉,以假兽药冒充正规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会影响正规兽药生产企业的名誉,使正规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经营、使用者发现某些厂家的假冒产品后,甚至连该厂的正规产品都不敢再经营、使用,影响恶劣。
养殖户朋友要正确辨别假冒伪劣兽药,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以及正规兽药具备哪些特征。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
一、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有的片剂只用辅料淀粉,不加主药。
二、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如双黄连口服液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处方为连翘、黄芩、金银花,少数企业用忍冬藤替代金银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一、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瘦肉精、氯霉素等,最近农业部明令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的使用。)
二、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
三、变质的;如:片剂或者散剂变色、发霉、结块等,注射剂变色、浑浊、沉淀等。
四、被污染的;指兽药被另外一种药物或者化学物品污染。
五、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以上是假兽药的相关规定。那什么是劣药呢?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
一、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二、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三、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有些企业将退货、到了有效期的)
四、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这是假劣农药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其中情形之一的,就是假劣兽药。
正规兽药是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具有批准文号的,并经检验符合标准的兽药。养殖户朋友在购买和选用时应注意以下三个特征:
一、生产企业应有通过农业部GMP验收证书、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品种有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以上信息有条件的养殖户可以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查询,也可以向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索取。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厂家生产的兽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中对“假兽药”和“劣兽药”的界定应为假药。
二、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均应包含下列内容: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及其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兽用标志、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药期、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贮存保管条件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有商品名称的, 还应当注明商品名称。
三、批准文号有固定的格式 兽药批准文号是农业部核给兽药生产企业某一兽药的唯一的证明文件,一个品种一个规格一个文号。编制格式为:“兽药类别简称+年号(4位数)+企业所在省份序号(2位数)+企业序号(3位数)+兽药品种编号(4位数)”。其中:药物添加剂的简称为:“兽药添字”,疫苗、诊断制品为:“兽药生字”, 其他兽药, 如兽用化学药品、抗菌药物、消毒药等简称为:“兽药字”。例如:5%甲砜霉素粉, 批准文号为: 兽药字(2012)100761089;其中“2012”为批准年号,“10”江苏省序号,“076”为生产公司序号,“1089”为5%甲砜霉素粉的编号,以上批准文号均能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产品数据库”中查询到。“兽药产品数据库”中查不到的为假药。
养殖户在采购和使用兽药时,必须详细了解兽药的来源渠道,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于假冒伪劣兽药,我们可以从生产企业的资质、包装质量、标签说明书内容、外观性状等方面进行辨别。
一、资质查询:在前面的正规兽药特征里已经详细的介绍了,养殖户只需根据兽药包装上的相关信息,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即可查询,查询不到的生产企业和文号的这类产品建议养殖户不要买。
二、产品包装:首先外包装图案印刷是否清晰、色彩鲜艳;其次看包材的材质应该良好;整箱包装打开后应有产品合格证。
三、标签说明书内容:说明书我们具体要看哪些内容呢?
(一)看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有注册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批号,兽药的主要成分含量、作用、用法和用量、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二)看是否有“兽用处方药” 标识,以后还可以看是否有二维码标识;
(三) 看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是否超过五年有效期,假如某一产品的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10)100XXXXXX,批号为20160120那这个产品的文号就过期了,该批兽药就是假药。
(四)看是否标准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和有效期;
(五)看所表明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是否超出主治范围,如某些兽药标明的适应证包括口蹄疫、鸡新城疫、禽流感等,明显夸大疗效;
(六)看产品的标示规格与批准文号的批准的规格是否相符;
(七)看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所表明的用法用量是否与国家兽药标准相符。
除了看说明书,还要看哪些呢?有没有办法直接通过外观来识别呢?
养殖户对一些常用剂型可以根据外观变化进行判断。
(一)粉剂、散剂若出现色泽不一致变色、发霉、受潮等现象。
(二)片剂外观出现变色、发霉、疏松、受潮、粘连、表面粗糙等现象,这说明药片已变质,最好不要购买和使用。
(三)溶液型注射剂可从澄明度和色泽两项检查识别。除特殊品种有规定外,应均匀、澄明。若出现色泽发生明显变化、产生浑浊、沉淀、絮状物或其他可见异物等,这说明兽药已变质不能再使用。
(四)粉针剂注射剂晃动时应在瓶内自由翻动,无色点及异物;若出现色点变色,粉末明显粘于瓶壁,出现潮解、结块等现象的,均应视为产品变质,不能使用。
注:养殖户朋友在购买兽药时发现与以上信息或情况是,尽量不要购买和使用。
我们在选购时,首先看厂家和经销商。应选购正规和信誉度好的兽药生产单位的产品。因为这些单位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手段相对先进,兽药质量比较稳定,相反,有企业的生产设备陈旧,工艺简陋,检测手段不健全,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更有的厂家因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有意制售假劣兽药等。一定要到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去购买兽药,,防止因购买假劣兽药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看标签说明书。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要规范,符合农业农村部的规定,不能有夸大疗效等内容。
第三、看产品外观性状与说明书描述是否一致。
第四、超过有效期的和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兽药不能购买。某地养殖场大量死亡,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原因就是某生产的饲料的公司在饲料中添加了农业农村部明令禁止用于家禽及水产养殖违禁药物“喹乙醇”。
从2016年7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养殖户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识别。
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开发的“国家兽药查询”手机客户端(App)正式上线,公众免费下载手机客户端后,就能通过手机轻松查询兽药基础信息数据和兽药产品追溯信息,方便快捷地掌握信息的更新状态和兽药产品的流通状况。
养殖场的朋友在购买使用时发现假劣兽药后,首先立即停止使用假劣兽药,保存好假劣兽药样品和购买发票作为证据,其次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所购兽药具备所有正规兽药的特征, 但按照说明书用药后, 没有效果的, 可提取样品到所属地(市)兽药监察所进行检验, 如属不合格产品, 可凭检验报告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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