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法〔2021〕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审批服务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审批服务和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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