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21批次,涉及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及保健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3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其中涉及沭阳一起:宿迁市沭阳县兴阳农贸市场章纪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山东省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有两批猪肉被检出不合格的情况;庆云县尚堂镇维坡超市的生猪肉,氟苯尼考检验值为3.64×10μg/kg,标准值为≤300μg/kg,经检验超标12倍,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宁津县保店镇天天鲜果蔬批发店的猪后腿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值为668μg/kg,标准值为≤100 μg/kg,经检验超标6倍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恩诺沙星又名乙基环丙沙星、恩氟沙星。是一种微黄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味苦,不溶于水,本品被国家指定为动物专用药,是合成的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其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主要是脱去乙基而成为环丙沙星。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因此在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了恩诺沙星及其代谢产物环丙沙星总残留限量(如下表)。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 兽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GB 31650-2019中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做到科学用药。加强兽药休药期的制定,饲养者应当准确、真实的记录用药记录;2. 相关食品企业在采购环节需要核对相关资质资料,进行相关兽药残留的检测,从源头把关食品质量;3. 应当改善饲养动物源食品的环境,发展生态养殖,提倡福利养殖,减少兽药使用;4. 继续加大监管监测,健全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养,对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监督人员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销毁处理,严防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并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国家政府的重视,也需要每个人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让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