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养殖的犊牛运输到本省的活牛交易市场出售,犊牛经产地检疫合格并取得了检疫证明(动物B),调运有效期为1天。部分犊牛当天售出,剩余2头犊牛在第三天售出,李某于当天和第三天分别向交易市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官方兽医甲查看原始动物检疫证明、进出场记录后,要求李某提供第三天出售2头犊牛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请问,官方兽医甲的行为是否正确? 答:官方兽医甲的行为是正确的。 解析 关联法律条款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者运输的,或者动物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一)有原始动物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 (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原始动物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按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来源: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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