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告〔2023〕21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2号),现就湖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工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3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
(一)申请时间与途径
我省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放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申请途径如下: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号、D26号农业农村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办理。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窗口。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2.电脑端申请。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搜索“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办事地区选择“省本级”,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3.手机端申请。下载“湘易办”App或搜索“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注册登录后,申请方式同电脑端。
(二)证书颁发
今年我省全面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往年获证人员可直接获取电子证照。
1.电子证照获取方式。2023年11月1-15日期间申请的,11月27日后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用户中心”,查看并下载电子证照。11月15日以后,当月25日前提交申请的,可于次月的第7个工作日起查看并下载。
2.纸质证书申领方式。确有纸质证书需求的,领取电子证照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3月1日后前往窗口领取纸质证书。代为领取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三)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证书遗失、破损的,无需申请补发,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用户中心”获取电子证照。
四、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途径
窗口联系电话:0731-82213907,82213909。业务咨询电话:0731-85517349。投诉举报电话:0731-82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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