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考试资格申请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2号》,现将2023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考试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参加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2023年9月28日后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2日,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3年3月2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4日-30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时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今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纳入国家电子证照管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bzwfw.gov.cn/)获取电子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