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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省公告(资格授予)

日期:2023-10-11 11:28:11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3第022号)

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2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考生,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考生,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授予。

二、资格申请授予

报考全部科目,总分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10月10日-11月10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4年8月19-30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通告)。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资格认定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将于11月13日-24日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四、资格证书领取

(一)现场领取。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地址领取。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时间为11月27日-12月1日。

(二)邮寄领取。选择邮寄领取方式的考生,需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写有效收件地址和电话并确认,由省农业农村厅免费邮寄资格证书。邮寄时间为12月4日-8日。

(三)在校考生领取时间。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考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2日-6日。

五、补发证书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每年补发一次,申请时间为8月31日至10月31日。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已于10月31日前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申请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请提交申请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申请地自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补发证书领取时间为12月11日-15日。

六、电子证照

考生可于12月1日后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下载“全省事”APP,按照提示注册个人账户,登录成功后点击“我的证照”即可查看。

现场领取地址: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五楼523室(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

联系人:阚立抒 电话:0451-86383566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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