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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南省公告(资格授予)

日期:2023-10-11 11:25:03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30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2号》,现将2023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可在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经取得毕业证;

  2.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且已经取得毕业证;

  3.往年度一次性报考当年4门成绩达当年合格分数线,今年取得毕业证。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随当年证书一块发放。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henan.gov.cn/)进行公示。

  证书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发放,符合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选择邮寄证书的考生,注意查收邮件,邮资到付。

  今年河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试行电子证照(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效力),电子证书查询与下载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官网。

  五、证书补发

  已经在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网上证书补发申请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附件: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咨询电话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咨询电话

  

地市名称

联系电话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0371-67178932

开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1-23381020

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9-65172867

平顶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5-2676680

三门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8-2806220

许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4-2662708

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5-3166681

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3-5086015

焦作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发展中心

0391-3934765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0372-3808262

濮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3-8151993

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2-3308960

商丘市动物检疫和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0-3012922

周口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4-8598110

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防疫检疫中心

0396-2620058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中心

0377-63265659

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6-6653720

济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1-660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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