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10号)以及《山东省畜牧兽医系统官方兽医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官方兽医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2〕15号)等有关要求,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对各市申报确认和取消的官方兽医人员资格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审定的217名新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和694名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市、县两级要严格官方兽医推荐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严把官方兽医“入门关”。要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省局确认的官方兽医,由所在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任命。要切实落实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确保官方兽医依法依规规范开展检疫工作。
山东省公布新增官方兽医人员名单
山东省公布取消官方兽医人员名单
信息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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