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考区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山东考区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的组织性和计划性,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部署动员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省畜牧兽医局制定2023年山东考区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各考点按照省局方案做好各阶段工作。 时间安排:2023年3月6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考区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23年3月6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通过主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规模养殖场、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及考试相关政策信息,增进相关人员的了解认识。 时间安排:2022年3月6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工作阶段 (一)报考地信息设置 工作任务:各考点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管理报考地设置中要求的内容在线完成报考地有关信息设置,考区检查各考点设置的有关信息。 时间安排:根据需要。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明确考务组织实施方式 工作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服务商,并反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23年5月19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三)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培训。 时间安排:2023年6月上旬。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 试服务商。 (四)确定考试地点,遴选考试学校 工作任务:考区确定考点,考试服务商按设置要求提供考试学校备选名单,经考区考点考察确定。 时间安排:2023年6月21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有关考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考试服务商。 (五)签订服务合同 工作任务:考区确认遴选的考试学校具备能力承接考试 工作后,与考试服务商签订技术和考务服务合同。 时间安排:2023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考试服务商。 (六)考试预演 工作任务:在新增考试学校和其他有预演要求的考试学校进行机考模拟演练。 时间安排:2023年7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设置考试学校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试服务商。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省畜牧兽医局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1号)》要求,及时通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门户网站和山东畜牧政务微信公众号、齐鲁牧业报等媒体发布本考区考试公告。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将省畜牧兽医局的考试公告向社会发布。 时间安排:2023年3月6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考试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工作任务:组织网上报名,做好报名相关问题答疑工作。完成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维护报名系统保持畅通。 时间安排:考试报名:2023年3月6日-17日。 资格审核:2023年3月20日-5月19日。 责任单位:中国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畜牧兽医局、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收取考试费用 工作任务:按照我省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组织对审核通过的人员收取考试费用。 时间安排:2023年5月24-30日。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四)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试服务商根据服务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省畜牧兽医局、设置考场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派员开展监督巡视。 时间安排:2023年7月16日。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设置考场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试服务商。 (五)资格授予与证书发放 工作任务:省畜牧兽医局对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开展资格授予,发放证书。 时间安排:以省畜牧兽医局资格授予公告时间为准。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四、总结阶段 工作任务:设置考场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考试工作情进行总结,并及时报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时间安排:2023年10月13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设置考场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京ICP备13017971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20楼001室
北京华牧直通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10-59194345Email:zgzysy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