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各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时间 河南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经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在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选择证书领取地或填写邮寄地址。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随当年证书一块发放。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考区 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20日,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2年2月25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3年3月20日-24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贵州考区 贵州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取得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在2023年1月13日至1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之前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已通过的考生,若本年已取得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则与本年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取得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时间及操作方式一致。 江苏考区 成绩合格考生,于2023年1月13日—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的考生,于2月17日后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后携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自行前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相关手续。 成绩合格的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且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能查询到毕业信息后方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原资格授予考区的公告要求进行申请。江苏考区补发证书申请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予补发。 云南考区 报考全部科目的,总分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在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辽宁考区 宁夏考区 (一)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2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区办公室于2023年2月1~3日进行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于2023年2月6~10日在宁夏农业农村厅信息网上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二)2023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7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兽医网,按提示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考区 1、考试通过的2022年考生及通过2021年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资格授予申请,考生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考生证书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州)考点办公室,然后生成并自行打印资格授予申请表。 2、通过2022年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信网毕业信息为依据,有毕业信息的,可在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之前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申请流程同上。 3、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新疆考区 陕西考区 1、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24日访问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public/index),使用考试时的证件信息进行注册登录(注册登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7382893、029-87382894),登录后在“事项清单中”搜索“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业务申报,可在申报时选择取证方式(邮寄或自取)。所有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请于下一年度按照新公告要求重新申请。 广西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广西考区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应于2023年1月13日—31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广东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日-2月13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通过考试的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日-5日进行申请。 北京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可以自2023年1月13日起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 1)2023年1月13日至3月13日申请的考生可于3月20日起领取证书; 2)3月13日以后申请的考生,当月25日前提交申请的,可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领取证书。 2.申请证书补发人员:可于2023年3月20日起领取证书。 天津考区 天津考区考生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网上申请。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请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关注中国兽医网,并提交网上申请。 成绩合格的考生及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至9月1日在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考区 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规定要求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资格审核 (一)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于2023年2月10—16日对提出申请的成绩合格考生进行审核。 (二)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于2022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网上申请的,在2023年2月10—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盟市农牧局进行审核。 安徽考区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在校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湖南考区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一)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登录中国兽医网,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时间和途径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窗口自2023年2月6日开始受理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审批服务。 西藏考区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和西藏自治区C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2023年毕业在校考生取得毕业证后请于2023年8月7日至8月23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合格考生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7日到个人申请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考生请于2023年8月25日9月1日期间领取)。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规定时限进行网上申请,审核合格的,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2022年申请补发审核合格考生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7日到个人申请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 湖北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非在校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22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在校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上海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上海考区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日-1月30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出资格申请。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在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7月20日-7月30日进行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黑龙江考区 报考全部科目,总分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31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11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公告)。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海南考区 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在海南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选择本省任意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符合补发证书条件并获得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海南考区办公室(海口市兴丹路16号1307房)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898-65220267) 福建考区 资格申请采取网上提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重庆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或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请务必同时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和重庆政务服务网(http://zwykb.cq.gov.cn)“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网上资格申请。登录中国兽医网和重庆政务服务网时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网上资格申请时间:已取得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2日,相关专业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合格的,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成绩合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的,将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以学信网毕业信息为依据,有毕业信息的,可在2023年1月13日至7月31日之前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申请流程同上。
未在规定期限内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如选择邮寄,业务办结后由省政务服务大厅免费邮寄结果证件到家;如选择自取,请于2023年3月6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领取,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2023年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7月31日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按提示程序进行业务申报,选择自取的,请于8月15日后按有关规定领取要求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申请。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
1、现场或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的请前往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号、D26号农业农村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窗口。
上述申请资料亦可按大厅地址邮寄,邮寄请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均可)并电话告知。
2、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需上传全部申请材料,电子表单上传电子版文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网上申请途径如下:
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unan.gov.cn/),在“政务服务”栏点击“部门服务”,在“按部门服务”中选择“农业农村厅”,点击需申请的具体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点击“部门服务”,在“按部门服务”中选择“农业农村厅”,点击要申请的具体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登录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网址:http://agri.hunan.gov.cn/),点击“办事服务”,点击要申请的具体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上述网上申请途径任选其一登录即可。
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23年1月17日—2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京ICP备13017971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20楼001室
北京华牧直通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10-59194345Email:zgzysy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