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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南省公告(资格授予)

日期:2023-01-06 16:50:24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74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0号》,现将2022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经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在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选择证书领取地或填写邮寄地址。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随当年证书一块发放。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henan.gov.cn/)进行公示。


证书于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发放,符合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选择邮寄证书的考生,注意查收邮件,邮资到付。


五、证书补发


已经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网上证书补发申请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附件: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咨询电话

地市名称

联系电话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0371-67178932

开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1-23381020

洛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9-65172867

平顶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5-2676680

三门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8-2806220

许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4-2662708

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5-3166681

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3-5086015

焦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1-3934765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0372-2163235

濮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3-8151993

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疫病防控中心

0392-3308960

商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0-3182022

周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4-8598110

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6-2620058

南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7-63265659

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6-6653720

   济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1-660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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