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畜牧养殖大村村兽医配备及教育培训工作,近日,吉林省畜牧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5年底前,各地完成辖区内所有肉牛养殖大村(以“吉牛云”平台数据为基准)村兽医配备,全省每年配备不少于500名,同步启动教育培训工作。2026年至2027年底前,在完成所有肉牛养殖大村村兽医配备的基础上,完成其他畜牧养殖大村村兽医配备,全省累计配备3000名。
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实事计划。各地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摸清畜牧养殖大村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以及其他畜牧兽医人员的从业情况、在村服务意愿等,做好符合条件人员信息统计及分类梳理工作。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优先选用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繁改员。各地按照分解的指标和配备条件,在最大程度保持现有服务人员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务必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年度选配任务,确保全省500名村兽医配备试点的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科学施策分类组织教育培训。省畜牧局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学历提升计划,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吉林分部等院校,通过继续教育或高职(专科)教育的方式开展学历教育,报名参加学历提升的村兽医应具备高中(职高)或中专学历且提供毕业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年龄40周岁以下,能够按照教学计划(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同步开展考核,学制2.5年)修满全部课程任务。结合全省村兽医能力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分批组织开展兽医理论、综合实践等技能培训。
加强使用管理保持队伍稳定。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村兽医管理办法,明确村兽医选配、履约管理、教育培训及从业服务监管等事项,要切实落实好新颁布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要与选配的村兽医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劳务报酬等。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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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99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畜牧养殖大村村兽医配备及教育培训工作,推动计划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底前,各地完成辖区内所有肉牛养殖大村(以“吉牛云”平台数据为基准)村兽医配备,全省每年配备不少于500名,同步启动教育培训工作。
2026年至2027年底前,在完成所有肉牛养殖大村村兽医配备的基础上,完成其他畜牧养殖大村村兽医配备,全省累计配备3000名。
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分年度制定村兽医配备计划,每年最低要完成本地肉牛大村总数的25%。可根据肉牛大村动态管理情况,合理调整配备人员。
二、重点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实事计划。
一是精准调查摸底。各地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摸清畜牧养殖大村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以及其他畜牧兽医人员的从业情况、在村服务意愿等,做好符合条件人员信息统计及分类梳理工作。
二是科学合理选配。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优先选用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繁改员。动员和鼓励已取得动物医学领域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执业兽医,择优从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养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等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返乡创业待业青年中选择,基于“选出来马上就能用上”的考虑,采取“精准核实,逐一对接,扁平优选”的方式,将业务素质高、群众口碑好、服务意识强,“能干事、会干事、愿干事”且能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人员选配为村兽医。
三是严格选配时限。各地按照分解的指标和配备条件,在最大程度保持现有服务人员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务必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年度选配任务,确保全省500名村兽医配备试点的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二)科学施策分类组织教育培训。
一是完成分类教育培训摸底报送工作。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已配备村兽医的年龄、学历、个人提升需求等情况对人员进行分类,明确提升需求类别(“学历”、“能力”或“学历+能力”),填写村兽医配备情况汇总表及《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村兽医登记表》(见附件),由各市(州)审核汇总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畜牧局。经省局审核确认后,各地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教育提升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送省畜牧局。
二是启动教育培训计划。省畜牧局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学历提升计划,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吉林分部等院校,通过继续教育或高职(专科)教育的方式开展学历教育,报名参加学历提升的村兽医应具备高中(职高)或中专学历且提供毕业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年龄40周岁以下,能够按照教学计划(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同步开展考核,学制2.5年)修满全部课程任务。省局结合全省村兽医能力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分批组织开展兽医理论、综合实践等技能培训。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跟踪培训与业务培训(如春防、秋防、重点时机、重要环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相结合,探索多途径、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切实提升村兽医实操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使用管理保持队伍稳定。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在支持村兽医为养殖(场)户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确定购买村兽医服务内容,明确服务任务,原则上可协助本乡镇畜牧管理部门为服务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养殖技术、动物防疫及科学用药相关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动物疫病调查、养殖信息录入、疫情报告及传染病防治等公益性服务工作。二是强化使用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村兽医管理办法,明确村兽医选配、履约管理、教育培训及从业服务监管等事项,要切实落实好新颁布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要与选配的村兽医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劳务报酬等。三是合理确定劳务报酬。各地可根据购买村兽医防疫服务内容和工作任务量确定村兽医基本劳务报酬,原则上可参照本地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标准,在此基础上,可通过服务对象测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参与技术指导次数等,采取量化打分、实地测评等方式对村兽医服务实行考核管理,对年内完成工作任务多、服务效果好的村兽医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合格的村兽医予以清退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启动全省畜牧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既是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兽医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结合辖区内畜牧养殖情况及目标任务,科学谋划、高位推动。要通过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为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同配合。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村兽医签订服务协议书及学历提升后在村服务不少于5年的履约承诺书,做好村兽医备案从业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村兽医档案管理及岗位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积极沟通人社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利用好“三支一扶”“公益岗”等政策,动员和鼓励大学生兽医及返乡创业人员投身乡村兽医卫生服务事业。要加大对接协调力度,结合提升需求科学制定梯次跟踪培养计划,积极配合省局培训安排或利用好各类培训项目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村兽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村兽医配备、教育培训及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检查指导。要因地制宜建立村兽医配备、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制度,做好相关资料建档存档工作。要严把入口关,对拟配备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技能考察测试,确保配备人员能够承担相应兽医服务工作。要强化工作实效,切实将政策贯彻落实好,将村兽医作用发挥好。省局将定期对各地开展检查督导和现场抽查面试,评估村兽医配备质量和效果,并适时通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
联 系 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431-88906671
电子邮箱:2103817943@qq.com
附件:《吉林省畜牧养殖大村村兽医登记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2022年10月13日
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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