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65-2022-0022浙农牧发〔2022〕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
(二)奶牛设计存栏100头以上
(三)肉牛设计年出栏50头以上
(四)羊设计年出栏/存栏500头以上
(五)蛋鸡设计存栏10000只以上
(六)肉鸡设计年出栏30000只以上
(七)蛋鸭设计存栏2000只以上
(八)肉鸭设计年出栏10000只以上
(九)鹅设计存栏1000只以上
(十)鸽子设计存栏5000只以上
(十一)鹌鹑设计存栏50000只以上
(十二)兔设计存栏500只以上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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