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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2-06-27 16:09:34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以来,省局相继组织开展了检疫监管提升年活动和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各地克服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不利局面,检疫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我们既定目标依然有不小差距,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存在畏难情绪,缺少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研究问题浅尝辄止,触碰不到关键点;机构改革后,各级动物检疫机构弱化,县级一线力量不足,市级督导力度不强,存在断层现象等。为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保障“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请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按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要求,落实养殖基础信息登记、免疫档案电子化、协检机制建立等各项工作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剖析相关数据,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
  各地要认真填写动物产地检疫数据和执法办案情况(作为报告附件),实事求是写清楚存栏数、出栏数(与畜牧发展部门保持一致)和检疫数(按“动监e通”查询),测算产地检疫率(检疫数/出栏数)。检疫率高、执法办案多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全省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检疫率低、执法办案数量少的地区要勇于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可区分畜种),并深度剖析问题形成原因,问题要点到事、点到人,不怕红红脸、出出汗,原因分析要精准透彻,一针见血,包括主观和客观因素,如组织领导、部门推诿、执法不力、人员责任心等;针对问题和原因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高质量的动物检疫工作报告。要求各地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报告撰写,主要领导掌握情况并签发。
  二、迅速落实规定措施,提升检疫监督工作能力
  各地要持续发力,积极落实省局《全省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不断推进本地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提质升级,促进产地检疫率提升。重点通过实施村级防疫员绩效管理,促进养殖场户基础信息录入并实现免疫档案电子化,为“千万头肉牛”养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佐证;建立协检工作机制,迅速推进无纸化检疫出证工作,提高养殖场户和贩运经纪人申报检疫便利性和时效性,提升其申报检疫的主动性和配合度。各地区所有协检员信息在6月20日之前必须全部录入完毕,并结合省局发放的防疫公示板,积极开展对村级防疫员软件使用操作的培训,保证村级防疫员熟练录入养殖、免疫和协检信息,树立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良好风气。对于年龄偏大、不能熟练使用操作软件的村级防疫员坚决予以替换。
  三、全面下沉分片包保,督导提升行动落地落实
  按照《全省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督导组工作方案》要求,省局采取分片包保的方式,督导组将直接深入基层一线督导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督导组负责审核各市县检疫工作报告,对于报告敷衍塞责,问题查找不准确、原因分析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予以退回并通报全省。对于检疫率低、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不力的地区,尤其是协检机制进展缓慢甚至尚未启动的,省局将启动约谈机制,推动当地工作开展。必要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督察机制。
  四、健全完善调度机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各地动物检疫工作剖析报告(正式文件电子版),于6月15日下班前传真报送至省局防疫监督处,或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6月份开始各地要每月总结检疫监督提升年工作情况,突出工作亮点和成效(可视情况插入照片),于每月25日前(第一次报送时间为6月25日前)报送至省局防疫监督处邮箱。省局每月择优选取3-5篇典型经验进行全省宣传,年底绩效评估时可适当加分并在省级动物防疫经费下拨使用上予以倾斜。
  联系人:徐海川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906672
  邮箱:jilinfangyichu@163.com
  附件:1.市(州)动物产地检疫数据情况表.xls
  2.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情况调度表.xls
  3.全省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督导组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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