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办公厅关于公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财政厅(局),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9号),经对申报县试点方案进行备案审查,拟将17个省份(兵团)的69个县(市、区)纳入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县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省份(兵团)要组织试点县对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重点确定试点县生猪保险覆盖率和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率目标及保障措施,详细说明各级财政政策性保险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数量、下达时间和方式等,提出病死猪收集处理体系改造提升的具体要求,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具体合作方式,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进一步增强试点方案的可操作性。试点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到2024年。请有关省份(兵团)于4月底前将修改后的试点方案、试点县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条款分别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司局,并启动试点。保险机构应按照农险产品报备程序将上述条款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将试点方案作为备案材料。自2022年第二季度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依托全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管理系统,按季度汇总分析试点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调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进展情况(见附件2),有关信息向财政部金融司和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共享。试点县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上季度情况。每季度首月末前,请有关省份(兵团)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或以书面文件形式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将地方统筹使用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情况及出现的问题报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有关司局将通过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县的工作指导,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试点县所在省份(兵团)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政策支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试点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资金,加强工作协调,扎实开展试点工作。附件: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县名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县名单
序号 | 省份(兵团) | 试点县 | 序号 | 省份(兵团) | 试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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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 津(2个) | 宝坻区、宁河区 | 10 | 山 东(16个) | 济南市章丘区、商河县、淄博市临淄区、沂源县、烟台市蓬莱区、诸城市、高密市、寿光市、昌邑市、昌乐县、泗水县、宁阳县、威海市文登区、日照市岚山区、齐河县、阳谷县 |
2 | 河 北(7个) | 定州市、辛集市、正定县、新乐市、晋州市、昌黎县、秦皇岛市抚宁区 | 11 | 河 南 (2个) | 辉县市、临颍县 |
3 | 辽 宁(8个) | 康平县、北票市、法库县、朝阳县、建平县、绥中县、义 县、阜蒙县 | 12 | 湖 北 (3个) | 安陆市、麻城市、枣阳市 |
4 | 吉 林(1个) | 伊通县 | 13 | 湖 南 (4个) | 益阳市赫山区、武冈市、慈利县、桃江县 |
5 | 黑龙江(3个) | 甘南县、依安县、肇东市 | 14 | 广 东 (2个) | 遂溪县、怀集县 |
6 | 江 苏(5个) | 如东县、海安市、泰兴市、邳州市、南通市海门区 | 15 | 重 庆 (4个) | 垫江县、忠县、荣昌区、万州区 |
7 | 浙 江(2个) | 江山市、缙云县 | 16 | 陕 西 (2个) | 澄城县、榆林市榆阳区 |
8 | 安 徽(2个) | 泗县、霍邱县 | 1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 | 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七师胡杨河市 |
9 | 福 建(3个) | 龙岩市新罗区、南平市延平区、云霄县 | 合计:69个 |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