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对动物性食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大,部分养殖者为了提高畜禽产量,追求效益最大化,出现了不少违规使用药物的行为,超量使用兽药以及违规使用药物添加剂的情况。而违规使用兽药和添加剂导致畜禽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一旦被人长期食用就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诱导产生耐药菌株,甚至引发突变、致癌和致畸等。鉴于此,近年来执法部门一直将打击违规使用兽药和添加剂作为重点。而从中国兽药饲料交易中心收集信息来看,今年执法部门依然将打击违规使用兽药和添加剂作为2022年工作重点之一。2021年底,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方案》提到,2024年底前,加大农药兽药质量监测力度,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2022年4月到7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蛙类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包括蛙类兽药残留检测及结果监管以及建立健全蛙类产品溯源机制。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相关违法行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公安部日前紧急部署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进一步聚焦打击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网红”假劣食品等突出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而近日出台的广东省和吉林省“2022畜牧兽医工作要点”,也先后将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养殖环节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实际上,违规使用兽药和添加剂不仅是整治的重点,也一直是公众关注热点。近年来,“3•15晚会”先后曝光了滥用喹乙醇等药物饲料添加剂和违规销售、使用兽药原粉等事件。前者导致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相关制剂的禁用,后者则促使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规使用兽药和添加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了从重处罚情形,包括兽药使用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明知其使用的兽用疫苗为假疫苗,但仍非法使用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理,按上限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