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我局于近期组织修订了《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等动物防疫法配套规定(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cadcfkyjc@163.com;syggwsc@126.com。
二、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反馈:010-59194750、59194623。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
附件:1.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2.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 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沙门菌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日本脑炎、猪链球菌病(血清2型)、旋毛虫病、囊尾蚴病、马鼻疽、李氏杆菌病、类鼻疽、片形吸虫病、Q热、利什曼原虫病、尼帕病毒性脑炎、华支睾吸虫病。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下一篇: 中国兽药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在北京召开
京ICP备13017971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20楼001室
北京华牧直通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10-59194345Email:zgzysy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