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2—2025年)》,《计划》明确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确定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作为我省强制免疫病种。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结合实际,对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炭疽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或区域化免疫。
《计划》主要任务包括:
制定免疫方案。各市(州)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结合防控实际,制定本辖区强制免疫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抄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免疫方式,对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
落实疫苗经费。各地要按照动物疫苗配套经费有关要求,按时足额落实配套经费,对因疫苗配套经费落实不到位,影响免疫工作开展,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科学合理制定动物疫苗计划,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台账管理,完善全程冷链运输条件,做好疫苗出入库、使用、报废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推进“先打后补”。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推进“先打后补”有关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98号)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养殖场户自行免疫、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等机制,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2025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加强技术指导。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南,结合实际制定贵州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南;建立健全逐级培训机制,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前,组织开展免疫技术师资培训。各地要逐级做好县(市、区)、乡镇防疫人员,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对动物防疫公司、防疫合作社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指导。相关疫苗及诊断试剂供应企业配合做好培训、技术服务等。
做好免疫记录。各地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存、出栏、免疫情况等信息记录。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级防疫员要做好免疫资料收集,汇总,及时归档保存。
加强信息报告。各地要按月报告免疫情况。每年3—5月、9—11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核对、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加强免疫效果评估。各地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坚持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和免疫失败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及时进行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免疫效果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重要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免疫效果飞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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