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非洲猪瘟病毒易于存活的冬春季节,非洲猪瘟防控压力大。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猪病组专家编写了《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南》,并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参照执行。
当前,正值冬春季节,非洲猪瘟病毒易于存活,部分场点存在病毒污染情况,非洲猪瘟防控压力大,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制订本技术指南。 养殖场户发现疑似非洲猪瘟患病猪或生猪异常死亡的,应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要求,立即派员到场,进行采样检测,确诊为非洲猪瘟的,要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置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来源,评估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疫情监督检查、监测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企业自检等活动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告。 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制度,货主在出售或者运输生猪前,要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检疫证明。从事生猪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使用备案车辆运输;跨省运输生猪,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过省境,并接受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应当购入附有检疫证明的生猪,并核验实际入场的生猪数量、牲畜耳标等与检疫证明载明的内容是否一致。屠宰企业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制度,防止阳性猪只产品流入市场环节。 各地可结合2022年春防工作安排,针对无害化处理厂、病死猪掩埋地点、屠宰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污染场所和易造成病毒传播的关键环节进行消毒灭源,降低病毒污染面。要科学制定消毒方案,合理选择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注意消除污物对消毒效果的影响,消毒前应做好清洗工作,确保消毒效果。消毒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从监测情况看,“人、车、物”仍是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关键风险点。养殖场户应继续强化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加强人员管控,人员在入场3天前不去农贸市场、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厂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等高风险场所,入场前要严格经过淋浴、更衣等程序。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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