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27号)规定,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时间、方式由各考区发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小编通过各考区考试公告整理了考试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时间、方式,以飨读者!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近阶段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经研究,决定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缴费时间延后至8月30日—9月5日。 下一步考试工作将根据 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通知公告。缴费地址: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考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307号),湖南考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一19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一经缴费,一律不退。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入“自助平台”栏目,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完成网上缴费后的报考人员,可自行打印缴费情况单。依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0〕5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 51 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60元。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于 8 月 13 日—19 日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考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山东省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7198607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的标准,2021年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取考试费用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门科目56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门科目65元。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应于8月13日-19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要求进行缴费。考试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于8月13日至19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通过“自助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留存“缴费情况单”。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7〕1152号),报考人员应交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一)缴费标准。经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核定批准,2021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兽医全科类考生每人每科61元,每人报名费10元。水生动物类考生每人每科70元,每人报名费10元。(三)缴费方式:2021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按照缴费标准缴费。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9号),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收费标准为: 考务费:兽医全科类考试(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每人每科46元。水生动物类考生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要求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一旦缴费概不退还。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3〕25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浙江省考区202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标准:兽医全科类及水生动物类均按每门科目50元/人、4门科目全部考试按200元/人缴费。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时间为8月13日-19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过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不退还考试费用。浙江省考区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入自助平台栏目,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交纳考试费。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2〕90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3〕115号)要求,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4科)每人每科61元,水生动物类(4科)每人每科70元。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在8月13日至19日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113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109号),云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考试收费标准为46元/人/科,水生动物类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我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桂农业公告〔2018〕2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兽医全科类(包含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水生动物类(包含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考试费用。考生可于8月23—27日上班时间到南宁市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大楼1710室领取收费凭据。
广西考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9791、0771-3120662,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1-3923271。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兽医全科: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共4科: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经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核准,每科51元,考生根据所选科目数量进行缴费。水生动物: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共4科: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经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核准,每科60元,考生根据所选科目数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8月13日至19日共7天时间,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根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告》(辽牧通告2016年第12号),兽医全科类每个科目应缴考试费61元,水生动物类每个科目应缴考试费70元。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网上考试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3日至19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03号)、《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黔价费〔2013〕236号)规定:兽医全科类考试每人每科56元,水生动物类考试每人每科60元。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于8月13日—19日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贵州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4842823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降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16〕40号),缴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51元;兽医水生动物类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宁夏考区办公室: 0951-5169962,5169963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先关注“吉林省财政非税收缴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财政票据-绑定手机”模块绑定考生手机号(绑定使用的手机号与缴费时所录入手机号保持一致),于8月13日-19日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考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考生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选择自助平台。
1.录入网报号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查询需缴款信息;2.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在线缴费,在弹出框录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点击前往收银台缴费;1.考生缴费前关注“吉林省财政非税收缴平台”公众号:可在“财政票据-绑定手机”模块中,绑定缴款人手机号(绑定号码与缴款时录入号码要一致),缴款成功后,公众号自动推送电子发票。2.考生缴费后关注“吉林省财政非税收缴平台”公众号:可在“财政票据-绑定手机”模块中,绑定缴款人手机号(绑定号码与缴款时录入号码要一致),缴款人根据收到的短信里电子发票信息,到“非税收缴-票据查验”模块查看电子发票。3.电子发票打印:若考生需要纸质版电子发票可将电子发票发送到邮箱进行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4.换开纸质发票:若缴款人需要正规纸质发票,需提供缴款信息或电子发票到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换开纸质发票。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104号)规定,2021年在吉林考区报名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基础、预防、临床、综合应用4门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门科61元。基础、预防、临床、综合应用4门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门科70元。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0第015号)规定: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均为56元,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的科目进行缴费。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3日到19日。
(一)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考区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二)联系电话:0451-86383566 0451-86383622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农价函〔2019〕76号)核定的标准,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缴费标准均为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1、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考试江苏考区实行网上缴费。根据《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通知》(鄂牧医函〔2017〕26号)确定的湖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含兽医全科类与水生动物类)收费标准(合计200元/人,共四门科目,即50元/每门科目),2021年,湖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含兽医全科类与水生动物类)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四门科目全部报考的考生按200元(4门科目)/人、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则按每门科目50元/人进行缴费。2021年,湖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人员请于8月13日—8月19日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一经缴纳,将不予退还。湖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272217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149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3〕282号),重庆考区202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61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70元。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19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过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考试费实行网上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交纳考试费。完成网上缴费后的报考人员,需领取缴费收据的,到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领取缴费收据。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751号)《北京市农业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京农发〔2013〕199号),兽医全科类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1元,水生动物类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缴费。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一旦缴费概不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61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70元。报考人员于8月13日至19日到所在盟市考点办公室现场缴费(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 考区考点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0 |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 |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农牧厅 | 0471-6651798 |
1 | 呼和浩特市考点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呼市农牧局304室 | 0471-4369516 |
2 | 包头市考点 | 东河区西门大街53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医政药政科 | 0472-2212072 |
3 | 乌海市考点 | 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6号兽医局四楼姜华平室 | 0473-2021641 |
4 | 赤峰市考点 | 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中段市农牧局5楼兽医科507室 | 0476-5899127 |
5 | 通辽市考点 | 科尔沁区建国路北段2349号市农牧局9楼916室 | 0475-8415106 |
6 | 鄂尔多斯市考点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泰广场CBD行政区T5-1908室市农牧局兽医科 | 0477-8581880 |
7 | 呼伦贝尔市考点 | 海拉尔区阿里河路11号市农牧局5楼兽医科517室 | 0470-8231767 |
8 | 巴彦淖尔市考点 | 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大楼527室 | 0478-8289007 |
9 | 乌兰察布市考点 | 集宁区新区察哈尔西街27号市农牧局综合办公楼713室 | 0474-8189338 |
10 | 兴安盟考点 | 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农牧大楼503室 | 0482-8288799 |
11 | 锡林郭勒盟考点 | 锡林浩特市新区交通投资大厦锡盟农牧局605室 | 0479-8217508 |
12 | 阿拉善盟考点 | 巴彦浩特镇新城东区雅布赖东路南侧会展二路东侧阿拉善盟农牧业服务中心1715室 | 0483-8332441 |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上海考区)的考试费用由市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缴纳考试费用。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行考试缴费。根据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46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55元。缴费时间为8月16-19日,缴费地点为海南考区办公室和三亚考点办公室,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海南考区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兴丹路16号海南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指挥防控中心大楼1202房,乘车路线:可乘29、58、73路公交车到省农科院下车,咨询电话:0898-65333733 ;三亚考点办公室地址:三亚市河东路教育巷02号D栋101房三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乘车路线:三亚汽车站后门乘4路公交车到港门村站下往前100米(山水云天大厦后面),咨询电话: 0898-88360389。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关于调整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4〕757号)规定,我区考试标准如下:缴费方式另行通知,考生请关注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应在8月19日前完成考试缴费。陕西考区执业兽医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单科报名费61元(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规定)。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在缴费期限内(8月13-19日),请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提示的流程要求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收费标准:依据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及核定的收费标准,在四川考区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共4科)、水生动物类(共4科)每人每科61元,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的科目数量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缴费方式: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入“自助平台”栏目,点击“考试缴费”,根据系统提示查询并获得缴款码信息后,通过网上支付或银行网点柜台进行缴费。缴费时间:8月13-19日。逾期不予受理。考试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兽医全科: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共4科: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经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核准,每科41元,考生根据所选科目数量进行缴费。水生动物: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共4科: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经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核准,每科50元,考生根据所选科目数量进行缴费。(二)缴费时间及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请于8月13日至19日期间进行缴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本人查询并获取到缴款码信息后,可通过网上支付进行缴费。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考试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194号)核定的标准,我省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56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65元。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于 8 月 13 日—19 日进行考试缴费,缴费方式另行公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一旦缴费概不退还。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13〕1335号)规定,2021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考试费50元、考务费11元)。 考试费由各市州考点办公室代收,统一缴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账户,并由省农业农村厅出具收费票据。考生缴费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19日,缴费地点为各市州考点办公室。未按期缴费将不能生成准考证,一旦缴费概不退还。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标准:2021年江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及水生动物类考试均为每人每科50元(含上缴农业农村部考务费)。缴费方式: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缴费。考试地点:考试地点暂定为南昌市,宜春市,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三)缴费方式:新疆考区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点击“自助平台”内的考试缴费功能,按规定缴费。考试费缴纳必须以考生姓名实名制一人一缴,未实名制缴费或未一人一缴造成考生信息错误而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如在规定缴费期间内,因突发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则需向当地考点办公室备案或咨询。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网上缴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重复缴费无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