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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倡议书

日期:2021-07-16 1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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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养殖场户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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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黑龙江省已进入主汛期,为有效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郑重提示您:

一、提认识。密切关注汛情预警信息,修缮加固栏舍,疏通排水管渠,提前做好防范。

二、早报告。持续做好通风、巡查等日常防控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三、重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皮肤如有伤口,及时用药消毒。

四、严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饲养区。

五、勤消毒。做好场区环境卫生和消毒,及时清除垃圾、污物。

六、强补免。做好动物基础免疫,特别是新生和补栏畜禽的疫苗补免。

七、慎外购。外购动物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落地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混群。

八、除隐患。积极灭蝇灭鼠,并采取措施杜绝野鸟进入畜(禽)舍和饲料加工间,消除疫情隐患。

九、避风险。不在炭疽老疫点(区)、炭疽畜坟周边及江河流域、地势低洼地带等炭疽芽孢污染高风险区域放牧。

十、无害化。对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因灾死亡动物,严格按照“五不一处理”原则(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不随意丢弃,无害化处理)处置。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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