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未制定相应屠宰检验规程的情形下禁止屠宰动物并销售其肉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相继印发生猪、牛、羊、家禽、兔屠宰检疫规程,指导地方做好屠宰检疫工作。2020年,《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明确,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T467-2001)执行。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只有少数大中城市出台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且以管理宠物犬为主。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因此,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对于狗的管理,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强化动物检疫工作,指导各地严格按规定开展屠宰检疫。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抓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宣传肉及肉制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选购肉及肉制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执法普法,明确未制定相应屠宰检验规程的情形下禁止屠宰动物并销售其肉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相继印发生猪、牛、羊、家禽、兔屠宰检疫规程,指导地方做好屠宰检疫工作。2020年,《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的通知》明确,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T467-2001)执行。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只有少数大中城市出台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且以管理宠物犬为主。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因此,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对于狗的管理,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强化动物检疫工作,指导各地严格按规定开展屠宰检疫。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抓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宣传肉及肉制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选购肉及肉制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53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兽医体系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部积极会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加大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监测,相互通报信息,联合开展督导和调研,共同落实防控工作。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加强完善人畜共患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预防、控制措施,做到人与动物防疫措施有效联动。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原有法律制度作了一系列修改和完善,增加了多项新的法律制度规定。我部正加紧开展相关配套规定制修订工作,力争早日修订出台,切实保障法律有效实施。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