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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答复

日期:2021-07-07 09:40:4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5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办议〔2021〕107号


  一、关于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开辟绿色通道

  证监会在坚持质量第一和确保市场稳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不断提升审核效率、优化审核流程,首发上市审核周期明显缩短。截至目前,在上海、深圳A股市场上市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近120家。一是支持龙头企业上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加快审核节奏,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乡村振兴。二是推动注册制改革。推动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注册制改革布局,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制框架。在注册制规则下,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

  二、关于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用电按农用电价收费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抓好降电价工作落实,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与2014年相比,当前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幅分别超过10%30%,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过6000亿元,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实实在在享受到降电价政策红利。按照《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规定,农副产品加工业应执行工商业电价。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业生产电价明显低于供电成本,如果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按农用电价收费,会进一步扩大交叉补贴规模,加重其他工商业用户负担,与深化电价改革的政策取向不符。

  三、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专业人才培养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培训教育和政策引导,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会同中组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重点遴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双创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各类人才的脱贫致富带动能力,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600余期,培训16万余人。二是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会同财政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开展全产业链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2020年培训高素质农民超过65万人。三是加强乡村企业家队伍建设。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每年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帮助龙头企业负责人开阔视野,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加强政企沟通,组织召开多场次乡村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诉求和心声,谋划并推动落实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乡村企业家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中贡献重要力量。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普惠金融发展力度,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1412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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