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6号》,现就贵州省2020年度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为202分。
三、资格申请
贵州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2021年1月11日至3月1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四、资格证书的颁发、领取
(一)证书颁发。对贵州省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官网(http://nynct.gui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加盖“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二)证书领取。各市(州)考点办公室于2021年4月6日前到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资格证书,考生于2021年4月9日后,在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于每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请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次年4月9日后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黔农通告 2021 1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度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通告.pdf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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