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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家畜家禽检疫规程》大全

日期:2020-09-16 11:29:58

2020版《家畜家禽检疫规程》大全

——2020年9月整理

前言


2020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其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2020年6月1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牧发〔2020〕22号》文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程要求,规范做好检疫工作
 
一、传统畜禽检疫种类

传统畜禽
(17种)
家畜
(11种)
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
 
家禽
(6种)
兔、鸡、鸭、鹅、鸽、鹌鹑

1.产地检疫
1.1  猪(见附件1)
1.2  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见附件4)
1.3  绵羊、山羊(见附件4)
1.4  马、驴(见附件5)
1.5  骆驼(见附件4)
1.6  兔(见附件8)
1.7  鸡、鸭、鹅、鸽、鹌鹑(见附件10)
1.8  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种猪、种牛、奶牛、种羊、奶山羊及其精液和胚胎的产地检疫(见附件3
2.屠宰检疫
2.1  猪(附件2)
2.2  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见附件6)
2.3  绵羊、山羊(见附件7)
2.4  马、驴(见附件13)
2.5  骆驼(见附件13)
2.6  兔(见附件9)
2.7  鸡、鸭、鹅、鸽、鹌鹑(见附件11)

二、特种畜禽检疫种类

特种畜禽
(16种)
反刍动物
(4种)
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
 
家禽
(8种)
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
毛皮动物
(4种)
水貂、银狐、蓝狐、貉

1.产地检疫
1.1 反刍动物(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依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规定执行(见附件5),羊驼检疫对象暂定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小反刍兽疫。
1.2 家禽(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依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规定执行(见附件8)。
1.3 毛皮动物(水貂、银狐、蓝狐、貉)依照《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规定执行(见附件12)。
2.屠宰检疫
2.1 反刍动物(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执行(见附件13)。
2.2 家禽(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依照《家禽屠宰检疫规程》执行(见附件11)。
2.3 毛皮动物(水貂、银狐、蓝狐、貉)属于非食用动物,无屠宰检疫规程。
附件:
1.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2.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3.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4. 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5. 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6. 牛屠宰检疫规程
7. 羊屠宰检疫规程
8. 兔产地检疫规程
9. 兔屠宰检疫规程
10. 家禽产地检疫规程
11.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12.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 
13.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NY46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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