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有关部署以及《农业部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安排,依据《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我部组织修订编制了“进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等33项(含55个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部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第一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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