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黄晓庆 文/图)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此,四川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落实?7月31日,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厅饲料兽药处副处长梁东妮就此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梁东妮表示,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未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2年5月31日。新旧版兽药GMP的过渡期只有两年,时间紧、任务重。下一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面向管理者、生产者和社会开展全方位宣传和培训,切实做到每一位兽药监管人员、每一家兽药生产企业都知晓这项政策;近期将按照正常生产、间断性生产、长期停产等标准进行分类,主动与企业对接,摸清全省兽药生产企业底数,了解企业诉求和实施新版兽药GMP的态度及进度安排,统筹安排好新版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加强过渡期兽药质量监管,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对符合《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判定原则的,纳入“两个名单”管理,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努力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