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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未检疫的生猪,平昌一名兽医被判刑

日期:2020-07-27 18:39:07
7月23日,平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案件,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官方兽医等40多人参加旁听。庭审由该院院长乔君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



【基本案情】被告人周某担任驷马镇官方兽医,负责辖区内动物产品的检疫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019年8月至9月,由于平昌县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养殖户担心自己所养殖的生猪因感染疫病被扑杀而急于贱卖,同时生猪不能正常流通致使屠宰企业收购的检疫合格生猪不能满足日常生产销售的情况。据此,被告人周某感觉有利可图,便违规在驷马镇各村社收购生猪,并利用职务之便,在未进行检测的情况下,伪造检测报告,先后多次为其收购的生猪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进行销售。在庭审中,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当庭认罪悔罪。最后法庭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在本案中,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官方兽医,本应在重大动物疫情期间模范遵章守法,却利用自己负责辖区动物产地检疫的职务之便,徇私情、谋私利,公然多次违反国家动物检疫相关规定,伪造生猪检疫结果,致使未经检疫的生猪流向市场,严重扰乱了国家动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庭后,法官提醒参加旁听的官方兽医,要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法律意识,尊崇职业责任感、使命感,严守检疫红线,当好守门员、把好食品安全关,为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源于:平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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