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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重点和指定抽检兽药产品品种

日期:2020-06-03 16:57:30
《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指出, 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省级监督抽检,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具体承担。二是部级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部级监督抽检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和部级跟踪检验2项活动,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部级跟踪检验由中监所及符合要求的兽药检验机构具体承担。重点抽检兽药生产经营问题较多、诚信较差企业的产品,抽检时应提高样品覆盖面,覆盖尽可能多的标称生产企业。

一、省级监督抽检


各省要明确抽样和检验责任,强化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各省组织监督抽检时,抽检对象要涵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兽药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时,重点抽取非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兽用抗菌药抽检比例不得低于40%;水产、蚕、蜂用兽药产品抽检批数应占总数的3%~10%,消毒剂兽药产品抽检比例不低于3%,上述产品的主产区、主销区以及用量较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抽检比例;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指定兽药品种的抽检数量应不少于全年抽检批数的20%;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在进口兽药通关时加大对进口兽药的监督抽检力度。各地要将监督抽检结果按时报送中监所。 



二、部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1.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重点抽检强制免疫用疫苗、近5年未被抽检的企业、未开展过监督检验的品种、涉嫌违法改变制苗用菌(毒)种以及上年度列入监督抽检通报的产品,抽样应覆盖进口兽用生物制品。加强非洲猪瘟诊断试剂盒检验、猪用生物制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和禽用活疫苗外源病毒检验等监督检验。进一步增加抽检品种,逐步做到所有兽用生物制品品种全覆盖。 
 
2.部级风险监测。农业农村部购买服务的兽药检验机构从兽药经营企业(包括互联网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买兽药产品开展风险监测,监测范围覆盖全国主要畜禽养殖大省。承担单位应保证抽样区域的覆盖性。原则上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抽样区域不少于3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抽样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少于10个,如有互联网经营企业则相应减少被抽样单位数量。 
 
3.部级跟踪检验。中监所根据省级监督抽检结果、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结果、部级风险监测结果、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对疑似假兽药、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验;同时,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部级跟踪检验应覆盖部分近3年产品未被抽检过的兽药生产企业。 





2020年兽药监督抽检指定兽药产品品种

序号
产品名称
1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2
白头翁散
3
板青颗粒
4
板蓝根注射液
5
柴胡注射液
6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
7
阿苯达唑伊维菌素粉
8
阿苯达唑片
9
扶正解毒散
10
氟苯尼考注射液
11
氟苯尼考粉
12
安痛定注射液
13
安乃近注射液
14
白头翁口服液
15
博落回注射液
16
柴辛注射液
17
磺胺间甲氧嘧啶钠注射液
18
恩诺沙星片
19
鸡痢灵散
20
苯扎溴铵溶液


来源:兽药资讯综合整理自《2020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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