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地检疫的任务是及时发现和处理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消除疫源,确保合格的动物、产品流通,是保障人民生活需要一项重要手段。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我市不断调整监管措施和信息化管理方式,使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现实要求。
1.1养殖环节密罐式管理:参照生猪养殖切实采取全进全出封闭饲养的“密罐式”管理措施,加强环境消毒,严格控制人、车、物进出。组织养殖场户签订落实密罐式封闭管理的承诺书,督促养殖场户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车、物及动物的规范管理。
人流: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场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区,员工等进入生产场区必须经彻底消毒。
车流: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生产场区,所有进入生产场区车辆严格清洗消毒。
物流:饲料、兽药等物料进入生产区,需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
动物流:新调入饲养动物必须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并进行隔离观察,确认健康方可混群。生猪养殖场对于转场育肥生猪需指定路线,并做好转场猪群和道路等消毒。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建立出猪台,鼓励其率先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小型养殖场落实全进全出饲养管理制度,出栏生猪必须检疫且需运到远离场区地点进行装卸车。按要求及时规范处理病死猪。
1.2实行养殖情况实名认证
1.2.1实行APP注册:2019年11月底,河北省推出了新的工作平台“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图1)。我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仅用1个月时间完成了新旧平台过渡。对全市382家规模养殖场,5447个养殖户实行了实名APP注册认证,从养殖场地址、养殖种类、身份证信息及有关证照全部进行了核实上传,对存栏量实行与出栏报检、无害化处理数量相结合,进行动态监管。
1.2.2调入信息化管理:对每个养殖场(户)新增合法调入的饲养动物,由养殖户通过个人注册的手机APP终端扫描上传调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信息,系统自动增加动态存栏数量,为每一次检疫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饲养存栏异常增加后,养殖者对违法调入的动物也无法发起检疫申报申请。
图1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
1.3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2018年11月,我市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和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要求,全面完成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备案生猪车辆770辆,并对车辆配备了车辆跟踪系统(图2)。2019年底,我市将生猪车辆备案与电子出证系统有机结合,对所有生猪运输车辆纳入电子出证平台系统主动监管,车辆备案由车主发起网上申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行网上信息审核,线下车辆核验的管理方式。官方兽医在系统平台内可以实时监控属地备案车辆运行情况,养殖场调入生猪时也可通过手机软件核验车辆是否途径疫区所在地,当养殖场户生猪出栏使用非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时,将无法完成网上检疫申报的申请,使生猪运输车辆管理由被动转为了主动监管。
图2车辆跟踪系统
1.4检报分离减少群众跑路:2019年11月我市使用了“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将原有的监管平台中养殖主体检疫申报板块剥离出来,实现了由申报人使用电脑客户端或手机APP软件自主申报的形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对申报人申报的动物数量、耳标、调入目的地等检疫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检疫申报实行平台信息化受理。对申报主体推送到平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信息,驳回前实行一次性告知,以信息化方式减少养殖、屠宰、运输、动物产品经营人员的外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外出。对符合检疫申报条件受理的,官方兽医将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相关要求,佩戴防护用具、落实防护消毒等各项规定,严格按规程实施动物检疫。
1.5实行数据化精准监管:充分依托省级信息系统与国家疫控中心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的特点,对跨省引进易感动物(动物A)及动物产品(产品A)实行数据精准监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疫控中心推送的跨省检疫证明信息,对每日调入辖区动物及产品情况进行监控,尤其对当前发生疫情省份的活禽,调入的种用、乳用动物及生猪等信息监管。根据日调入情况,合理安排执法人员对养殖场(户)执行调入动物的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指导从业人员做好防疫环节的清理、清洗、消毒工作,有效杀灭病原、消除疫情隐患。
通过各种措施切实增强了养殖场(户)防疫知识,完善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加强卫生消毒、饲养管理,严格人员、物品、车辆进出管控的封闭饲养,有效阻断了病原传播,达到密罐管理效果。对养殖环节的实名认证和养殖数量的动态管理等措施,真正摸清了底数,做到了不漏村、不漏场、不漏户的防控要求。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采用信息化手段不仅实现了养殖数据闭环管理和车辆有效监管,也使数据查询、监督管理更方便、高效,大幅提升了检疫监管效率和水平。在落实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方面,实现了减少人员外出流动的防控要求。截至目前,我市通过网络受理产地检疫申报4403批次,实施产地检疫动物78.43万头(只),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畜牧业生产供给。
3.1加强宣传培训:培训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推送明白纸、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开展全面宣传,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重点是全面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熟练掌握人畜共患病等个人防护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切实提高生物安全和个人防护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3.2扩大备案范围:当前农业农村部门仅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了备案管理,其他畜禽车辆备案还未开展,不能全面消除疫情防控中运载工具的隐患。建议在完善生猪备案车辆管理的同时,将家畜家禽运输车辆均纳入备案统一管理,减少畜禽调运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吸取非洲猪瘟防控中运载工具传播造成疫情发生的教训,探索将贩运企业和个人及运输车辆纳入地方法规备案管理,提升人员素质和运输车辆管理标准。
3.3完善信息化建设: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的作用,原有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建议将动物的免疫、动态存栏、出栏检疫、无害处理以区域为单位纳入动态数据闭环管理。将所有畜禽车辆备案信息、定点屠宰场信息纳入国家疫控中心数据库统一管理,便于准确推进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
张哲/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王迈 周晓峰/河北省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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