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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4-11 16:57: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我部决定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继续举办农科讲堂。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结构调整为重点安排培训内容,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现代农业科技新知识新方法,切实提高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的能力水平,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地(市)、县(市)、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农业科研院(所)以及部属各单位的农业科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通过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在北京的演播室授课,以卫星网、互联网同步直播的方式传送到全国各省(区、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和农垦系统近1000个卫星远端接收站,各接收站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相关人员集中参加培训。

  没有卫星远端接收站的地区,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科院(所)组织人员通过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农科讲堂”栏目或农广在线网站(www.ngonline.cn)“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专题参加网上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17年4-12月,共举办20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将提前两周在农业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公布,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每期培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就近参加集中培训,积极动员农业科技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省的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垦系统农场做好卫星站点设备调试和组织服务,保证培训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严格监督考核。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管理考核,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的跟踪服务,如实记载参训人员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数。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事业单位应于每月底前将参训人员登记表、对培训内容和主讲专家的评价意见和培训现场图片资料搜集汇总后,通过农科讲堂反馈申报系统(http://1.202.195.245/repo/plat/)上报。年底前还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同样通过上述系统上报。

  卫星远端接收站名单、参训人员登记表、参训人员意见反馈表请在(http://www.ngonline.cn/wldjt/)下载。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王伯文司洋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张田雨

  电话:010-59196087  59196107

  传真:010-59196088

  反馈申报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10-59196108

  附件:培训课程安排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4月7日

聊城猪场会议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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