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对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和标签、说明书审批事项实施全程电子化办公的公告》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中药提取物兽药集团内部调剂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传真:010-59191652
电子邮箱:yzc2829@sina.com
附件:中药提取物兽药集团内部调剂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8月28日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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