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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积极推出非洲猪瘟保险

日期:2019-04-11 14:50:47

全国各地积极推出非洲猪瘟保险


自2018年我国爆发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国内生猪养殖业遭受严重打击,广大养殖户损失惨重,眼下为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减少养殖户和养殖场的损失,我国山东、四川、云南三大生猪主产区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将非洲猪瘟纳入了保险赔偿范围,并对能繁母猪开出了1000—1400元/头的保额。


山东:非洲猪瘟纳入生猪保险赔偿责任


日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山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修订印发了《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本次修订将能繁母猪、育肥猪政策性保险保额分别提高到1200元/头和800元/头,保险费率保持不变。


在保费方面,仍由农户自行承担20%,中央财政承担40%,省、市、县财政分档承担40%。新方案在不增加农户保费负担比例的情况下提高了保险额度、扩大了保险范围、优化了赔偿标准,在增加养殖户保险利益的同时也提高了保险经办机构的可操作性和赔付精准度。


四川:广元市推出非洲猪瘟扑杀保险


目前四川省广元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扑杀保险,其中能繁母猪最高保额1400元/头,育肥猪保额500元/头,保费则分别为14元/头和5元/头。据介绍,非洲猪瘟疫病扑杀保险按照财政补贴和养殖场(户)自担的形式承担保费。政府实施强制扑杀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并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云南:实施非洲猪瘟疫病政府强制扑杀补偿保险


近日,人保财险云南昆明国际部支公司签出云南首单非洲猪瘟疫病政府强制扑杀补偿保险,为吴某饲养的2500头猪提供15万元的风险保障。截至目前,昆明市分公司为全市23970头育肥猪和能繁母猪提供1446.82万元风险保障。


据了解,在保险期间内,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养殖生猪被政府畜牧兽医部门扑杀,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育肥猪承担风险保障金500元/头,能繁母猪或种猪承担风险保障金1000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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