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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诊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及程序

日期:2019-03-04 13:02:16

有兽医诊疗行为,就可能有诊疗事故发生,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在所难免,就目前兽医诊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笔者试做以下归纳。

 

一、自行协商解决

诊疗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可视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能达成共识,则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第三方调解

当事故发生时,诊疗机构与畜主双方的关系相对紧张,易形成医患之间的“二元博弈”;若当事人双方对事故的责任及损害程度不能达成共识,自行协商解决很难达成,这时就应寻求第三方调解,重建诚信的“三元博弈”。

 

第三方调解人可为组织机构, 也可为自然社会人;调解人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能表示当事人的意愿,且对当事人双方的行为都产生约束力。当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如同合同一样,具有了执行力。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医疗事故鉴定和机构调解

一般来说,若当事人双方对事故的原因及事故的责任划分能达成共识的话,则通过以上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就可解决问题。当双方对事故的原因及责任划分分歧较大时,就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也是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基础的)。

 

1. 兽医医疗事故鉴定主体:国家虽未对兽医诊疗事故明确规定成立事故鉴定委员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却赋予了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这样的权力和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

  • 第五十四条:……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 第五十五条: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四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 以上法律条款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动物诊疗活动的许可机关和管理机关均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人的医疗事故责任争议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那么兽医诊疗失误作为动物诊疗活动中的过失行为,也是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

 

2. 兽医医疗事故鉴定的工作程序。

(1)受理:兽医主管部门接到鉴定请求时,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对事故情况做以基本判断,根据案情状况,决定是否受理:事故原因较为复杂,本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可以建议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2)事故鉴定:一旦受理,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抽调人员,形成事故鉴定小组,进行调查取证。


a. 鉴定小组:由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b. 现场调查取证:鉴定小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取证:

①审核诊疗机构和诊疗人员的诊疗资格;

②调取病历和处方,进行核实和取证;

③对事故现场、畜主和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④对病畜或死亡畜进行检查勘验或病理解剖;

⑤采集相关图片影像资料;

⑥采集相关病料进行实验室检验确诊病因。


c. 形成结论:调查取证结束后, 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召开讨论鉴定会,根据相关资料、检验结果,专家讨论,认真梳理形成兽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报告,提供给双方当事人。


若当事人只要求进行事故原因鉴定,鉴定工作至此结束。若还要求进行调解,则进入下一个程序。


3. 调解: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兽医医疗鉴定结论对双方当事人在兽医医疗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和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经调解同意裁定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载明基本情况,医疗事故原因,双方当事人认定的赔偿数额等,双方当事人签名后留原件一份归档备案。


4. 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讨论

1. 兽医诊疗的对象包括除人以外所有的动物,每种动物的解剖结构,生理特性,生活习性,对疾病的易感性,对药物的敏感性等均有很大差异,这就给临床兽医进行诊疗时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要求临床兽医要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而基层临床兽医的诊疗手段仍然十分落后,大部分只凭体温计和听诊器进行诊断,这就使诊疗事故更为易发。


2. 兽医医疗事故鉴定具有权威性,为保证其客观公正,这就要求鉴定人员,必须具备较全面的兽医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熟练的病理解剖技巧,科学判断动物机体的病因,病程及发病机理,使最终做出的医疗鉴定结论有理有据值得推敲和印证。


3. 兽医诊疗活动的监管虽属兽医主管部门,但在诊疗活动中所产生的诊疗事故纠纷则涉及民事赔偿。兽医主管部门的介入有两个作用:一是查清诊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二是对事故的原因做出鉴定结论。若当事人双方愿意,可以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但寄望于兽医主管部门做出仲裁,则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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