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部组织专家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5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5家单位的2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LP”)或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LP和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
1.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2.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3日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试验项目 |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335号 | 急性毒性试验(啮齿类) |
亚慢性毒性试验(啮齿类) | ||
局部毒性试验 | ||
安全性药理试验 |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试验项目 |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427号 | 马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马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牛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牛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禽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禽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1号 | 猪生物等效性试验 |
猪残留消除试验 | ||
猪药代动力学试验 | ||
禽类生物等效性试验 | ||
禽类残留消除试验 | ||
禽类药代动力学试验 |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 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禽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禽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 ||
北京华夏兴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4号 | 猪药效评价试验 |
猪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 ||
猪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 ||
禽类药效评价试验 | ||
禽类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 ||
禽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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