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并根据个人需要设置省内任意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审核结果查询 :
2019年2月22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查询审核结果。
资格证书领取 :
经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补证 :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网上申请后,各市主管部门、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省厅审核确认合格后,按照上述领取办法领取资格证书。
有关说明 :
1.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在网上提出资格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2.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3.辽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24-23447640。
云南 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14日-3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证书颁发: 对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申请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www.ynagri.gov.cn)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有异议的,告知本人。 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申请证书补发的,经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申请后,于2019年1月14日-3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到申请地进行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5月17日(节假日除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湖南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 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1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执 业兽医资格申请表》,并于2月1曰前,至网上预约的证书领取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 1.《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 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在2018 年10月30曰至12月31日期间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信息 平台申请,于2019年1月14曰至2月1曰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提供.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畜牧(兽医)水产局(农 委)提交申请材料。经查验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领取: 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的考生及证书补发申请人员,请 于2019年3月4曰至15曰,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预约领取 地的畜牧(兽医)水产局(农委)领取资格证书。 安徽 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2019年3月21日前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资格证书的颁发、领取与补发: 1.证书颁发。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http://www.ahny.gov.cn/)和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http://www.ahcadc.cn/)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医学全在.线.提供.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各市考点办公室于2019年4月12日前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窗口领取本辖区资格证书,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3.证书补发。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并已在网上申请的考生,于2019年2月18日至2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 甘肃 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15日到1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并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在线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申请(用户注册→登录→个人办事→按主题→职业资格→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填写信息→申报材料上传→提交)后留存受理信息。 公示: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申请信息在甘肃农业信息网(http://www.gsny.gov.cn/)进行公示。 授予与领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甘肃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于2019年3月1日后(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资格申请时自主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证书补发: 已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申请证书补发并审核合格的,于2019年1月25日前在甘肃政务网“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提交《证书补发申请》,2019年3月1日后(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申请地区领取证书。 甘肃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179097 上海 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上海考区考生,应于2019年1月15日-2月15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或者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http://zwfw.shac.gov.cn/nwxxpt/)提出资格申请,登录说明参见附件。 领取证书: 经审核合格的,请于2019年3月11日-3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考区办公室领取证书。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内地(大陆)居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需代领,应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签名授权代领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同上)。 补证审核: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且已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要求如期提交网上申请的,请于2019年3月11日-3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考区办公室进行审核(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同上)。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考区办公室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7楼 咨询电话:021-64199358、021-646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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