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泔水喂猪明白纸
——给养猪场户的一封信
一、泔水是什么?
泔水是指饭店、餐厅、食堂等处收集的餐厨废弃物。泔水中不仅有剩饭剩菜,往往还有塑料袋、骨刺、烟头及厨房垃圾等危害生猪健康的东西。
二、泔水喂猪的危害性
泔水是人吃剩的饭菜,里面有很多经人散播出的传染病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等病原微生物,猪吃了这些泔水很容易得病。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宣城市宣州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发生的3起非洲猪瘟疫情,都是生猪养殖场用泔水喂猪。
因为非洲猪瘟病毒可在泔水中长期存活。有的养猪场虽有蒸煮设备,但设备简陋,环境卫生极差,不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条件,违反了餐厨废弃物集中定点处置的有关规定。
同时,泔水容易腐败变质,产生霉菌毒素,猪吃了容易拉稀,影响生长,不长肉还掉膘,还要花钱打针。因此,严禁泔水喂猪不仅能防止餐厨废弃物进入人类食物链,保证食品安全,而且对阻断非洲猪瘟、猪链球菌等动物疫情传播起到关键性作用。
三、泔水喂猪承担的责任
广大生猪养殖户是动物防疫责任的主体,要进一步提升非洲猪瘟防控意识,积极配合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开展的“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坚决做到不用泔水喂猪。对不听劝阻,仍使用泔水喂猪,引发非洲猪瘟疫情或因此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养殖场(户),将不享受扑杀补助、不享受产业支持政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泔水猪”的特点与危害
一、什么是泔水猪
泔水亦称潲水或馊水,是指酒店、食堂、家庭在吃完饭后把剩下的饭菜、下脚料等厨余倒在一起形成的混合物。利用这些剩饭菜作为猪的主要饲料喂养大的猪,我们称为“泔水猪”或者“潲水猪”。
二、以前农村养猪“泔水猪”的特点
1、泔水猪(潲水猪)在过去农村并不陌生,在非专业化养猪时代,家家户户几乎都养猪,养的猪主要用来消化生活中的剩饭剩菜甚至刷锅水。
2、猪长得很慢,但肉质、口感都很好。
3、泔水猪在农村既节约了粮食,还降低了养猪成本,现在农村的老人还经常念叨还是以前的猪肉香!
三、现在“泔水猪”的特点
1、最主要的特点是泔水的来源及成分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一家一户的泔水几乎不过夜就喂猪了,很少变质腐败。
2、如今专业养殖泔水猪的猪场,主要消化城里的饭店、餐馆、食堂等来源复杂的泔水。
3、在人们吃剩的饭菜中含有很多病菌,在泔水的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蚊蝇极易使潲水发霉、变味、变质。
四、“泔水”的危害
1、泔水会产生大量病菌,这些病菌大量繁殖会产生各种细菌毒素,尽管有少数养殖户在饲喂之前已将泔水煮沸,但这只能杀灭微生物,而对细菌毒素却没有用,这些毒素一旦被猪吃进体内后便会富集在猪肉、内脏中,人摄食后不利于健康。
2、现代餐饮场所大量使用消毒液和洗涤剂,其中含有大量的铅、汞等有害重金属元素,这样的泔水长期喂猪会有大量的重金属残留在猪肉中,对人体造成危害。
五、泔水对猪的危害
1、“泔水猪”养殖设施非常简陋、环境极其恶劣。蝇蚊滋生,老鼠猖獗,猪在这种环境下生长,一是死亡率极高,二是猪患有各种寄生虫病、真菌、霉菌等各种传染疾病的概率大大升高,污水和固废垃圾大都直接向外排放,给周边水土环境造成污染。
2“泔水猪”养殖还会导致“地沟油”问题的产生,给百姓餐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3、“泔水猪”所吃的剩菜里可能含有各类病体,病原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猪的发病率比正常饲养的猪要高很多。人吃了这样的猪肉患病风险很大。
4、“泔水猪”不但容易引起动物感染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等10多种传染病,而且由于病原体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还可造成多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5、泔水猪的养殖人吃了这样的猪肉,如果未加热熟透,也极有可能患病;即便加热熟透,肉的营养价值也发生很大改变。
六、提倡使用全价料
1、原料质量更有保障
2、营养均衡,科学安全
3、呼吸道疾病更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饲料生产企业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猪用饲料产品(包括半成品、残次品),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当按批次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的,可以继续销售;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饲料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并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对相关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
三、养殖场(户)暂停使用相关饲料产品饲喂生猪。库存的有关饲料产品,待其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产品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后,可以继续使用。
四、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其他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
五、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做好辖区内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相关猪用饲料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对确诊的阳性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和监督有关企业做好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和追溯排查工作,以及相关生产设施、场所、运载工具等的清洗消毒。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要依法严格监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泔水全链条管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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