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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来势汹汹,全面防控刻不容缓

日期:2018-11-07 14:38:13
刘国信/西省阳城县南环路畜牧局

非洲猪瘟是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具有发病率高、死亡率高等特点,对生猪生产危害极大。自8月份该疫情在国内出现以来,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很快波及辽宁、河南、江苏、安徽、浙江、黑龙江、内蒙古等7个省份,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2018年8月3日,非洲猪瘟疫情的警钟第一次在中国敲响。当天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存栏383 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此后疫情一路南下,先后在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内蒙古等七省暴发,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8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某食品公司屠宰场的一车生猪发生疫情,共260头,发病30头,死亡30头,生猪来源地为黑龙江省通河县清河林业局某养殖企业。


从8月3日辽宁沈阳确认第一起疫情,到9月20日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全国已累计发生18起非洲猪瘟疫情,涉及辽宁、河南、江苏、安徽、浙江、黑龙江、内蒙古等7个省份,其中东北和安徽临近的中东部地区为疫情的“重灾区”,截至9月20日,因非洲猪瘟疫情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总数达到2.6万多头。疫情来势汹汹,导致人们谈“瘟“色变;为了防控疫情,生猪跨省调运被禁、市场猪肉滞销、南北猪价出现分化……非洲猪瘟俨然成为生猪业的一场大灾难。


事实上,从全球范围看,今年非洲猪瘟已在10多个国家暴发流行。截至8月末,除中国外还有11个国家报告发生3235起疫情。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广德福表示,该病在中国周边国家已呈现大规模流行态势,疫情再次从境外传入的风险不可低估,后续疫情形势发展依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防控任务异常艰巨。


非洲猪瘟进入中国的源头路径尚在追踪调查之中。8月15日,在辽宁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处长高建村曾介绍说,非洲猪瘟可通过引人活猪及相关产品传入,可通过国际人员往来携带未经高温处理的猪肉制品传入,也可以通过国际航班、轮船和火车带来的餐余垃圾传人。此外,在边境地区也可以通过直接接触、野猪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传播,或间接通过蜱虫传播。农业农村部与辽宁省联合调查组在开展大量溯源工作后初步认为,在传入原因上,“外引生猪和饲喂餐余泔水可能性较大”。


今年3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一份名为《非洲猪瘟对中国的威胁》的报告曾提到,2017年3月俄罗斯东部城市伊尔库茨克暴发非洲猪瘟。这座城市距离中国边境仅 1000公里,很有可能传入中国。据统计,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11个举办城市中,在举办前的六个月有三个城市周边发生了14起疫情。在世界杯开始后不到两个月时间,又有六个城市周边发生了38起疫情,占俄罗斯全国同期疫情总数的76%。


我国是生猪养殖和产品消费大国,生猪的养殖量和存栏量均占全球总量一半以上,猪肉消费占到总肉类消费的60%以上,加之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低,生猪调运频次高、数量多,若在国内扩散蔓延,将对我国生猪养殖业和市场肉类供应造成严重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非洲猪瘟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因此,加强疫情检测和检疫监管,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和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坚持内防外堵,确保生物安全是控制本病的关键。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采取封锁、隔离、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据悉,自该病2007年传入俄罗斯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了《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8月初国内首例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高度警惕疫情风险,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疫情发生地按照要求,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坚决果断处置,目前发生地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为预防控制非洲猪瘟,阻断疫情传入,各边境地区要加强边境地区防控,坚持内防外堵,切实落实边境巡查、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日常监测,密切关注境内外疫情,科学研判疫情态势,加强对非洲猪瘟的监测;林业部门要开展边境地区野猪和媒介昆虫软蜱的调查监测,摸清底数,为非洲猪瘟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各级兽医卫生监督检疫机构,要强化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移动、跨境调运的检疫监管,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加强对国际航行运输工具、国际邮件、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做好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猪、野猪及其产品的销毁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国内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引种检疫工作,严防疫情传入传出。


当前,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要将非洲猪瘟防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责任,严格排查,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非洲猪瘟和猪瘟的鉴别诊断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坚决消除疫情隐患,控制疫情扩散传播。


作为养殖场户,要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开展疫病监测排查,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或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应立即隔离猪群,限制猪群移动,并及时上报;同时,实行封闭管理,避免场外无关人员进入猪场,不散放饲养生猪,避免家猪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不得接触来自疫区的生猪及其相关产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日常消毒频次,搞好环境卫生;特别要对入场相关人员、生产设施、场所、运载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未经检疫不得随意买卖、调运、移动生猪及其产品;引进生猪必须经过严格审批许可,并经检疫合格,引进后还须隔离饲养,无病后才能入群。


据悉,根据国内疫情最新发展态势,最近农业农村部连续发布特急通告,对国内疫情扑杀、生猪调运政策进行调整。8月31日,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特急文件,要求根据发生疫情的严重程度,地方做出相应的生猪及产品暂停调运的限制规定。9月13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非洲猪瘟扑杀补贴标准从800元/头增至1200元/头。


同时,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4号公告,要求饲料生产企业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养殖场(户)暂停使用相关饲料产品饲喂生猪;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其他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


为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饲养管理,切断传播链条,严防疫情扩散传播,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我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对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认为,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突出抓好生猪调运监管、监测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疫源追踪调查等关键措施落实。要加强对餐饮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其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猪肉产品,并按要求收集处理好餐厨垃圾,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措施落实,明确地方责任,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努力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全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肉品供给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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