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安讯:8月23日,农业农村部与中国肉类协会联合组织非洲猪瘟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座谈会。会议简报如下:
一、国内疫情通报:截至23日,国内辽宁、河南、江苏、浙江等省发生四起疫情,其中辽宁、浙江疫情主要以使用泔水饲喂导致感染。河南、江苏疫情尚未查清发病原因。四起疫情发病主要以单栋为主,发病率50%左右,发病死亡率90%左右。同居未感染猪只呈现抗体抗原均为阴性。该病传染速度相对较慢,潜伏期为4-19天,发病到死亡1周左右,国外大量研究表明,不同毒力毒株引起的症状和死亡率差异较大。
二、企业代表意见:
1、“一刀切”跨区域停运对肉猪消费和种猪调运等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影响,区域猪价波动较大;
2、扑杀补贴平均为800元/头,与母猪、大猪销售价格不匹配,发病单位主动上报意愿不强;
3、疫病发生后,企业遭受不当舆论压力,舆论正确引导不足,部分媒体甚至曲解,造成行业恐慌,肉猪抛售,价格波动较大;
4、检疫票开票和猪群本身不匹配,监管体系薄弱,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双汇事件);
5、养殖生产和屠宰加工缺乏匹配对接;
6、发病屠宰厂、养殖场划为疫区后,3公里内屠杀、停产,生产经营损失较大。
三、畜牧兽医局领导指示:
1、各级单位和公司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推进工作,确保经济稳定运行;
2、发病后应对基本原则:以最小损失,最短时间,最小影响(舆情和消费),防止扩散,早发现,早处置;
3、此次事件会主动淘汰产能过剩,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企业,建议屠宰企业规范流程管理,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借助目前的危机转型升级,为下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4、屠宰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流程,明确底线,提高安全意识,防范风险。特别部分抛售猪只的收购,潜在风险较大,建议屠宰与养殖企业点对点,逐步开展产业链对接;
5、规范调运,无疫区、不经疫区的相关调运基本不受影响。在确保疾病有效防控的基础上,企业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从8月15日辽宁省畜牧兽医局首次通报沈阳发生的中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至今,全国已确认四起疫情。
疫情发布第一时间,云南神农集团立即启动了紧急响应预案,按照何祖训董事长“全员皆兵,严防死守”的指示要求,从养殖到屠宰各环节以更严格的防范措施应对。
猪场进一步加强落实猪场各项生物安全措施要求。加强做好猪只日常检疫工作,以更严密的措施做好外围消毒、防疫工作,采取更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生猪与外界可能的传染源接触,进一步加强饲料安全管理,和进场、出场猪只每批检疫工作。
我们从神农食品事业部获悉,公司屠宰加工基地做了如下全方位部署:
一是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非洲猪瘟疫情预警解除期间,禁止公司所有生猪经营户从省外(特别是疫区)调运生猪进入公司;
二是在省内收购生猪过程中,禁止收购、交易未经动检部门检疫检验及检疫不合格的生猪;
三是生猪运输过程中,应定时检查所运输生猪健康状况,发现生猪有异常情况,应在事发地及时向动检部门及公司报告处理,不得将生猪继续运至公司;
四是所有生猪经营户必须按制度规范要求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及宰前、宰后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公司积极的应对措施彰显了大企业的责任和担当,赢得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神农观点:非洲猪瘟首次在我国发现,可谓来势汹汹。也给养猪业敲了警钟。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非洲猪瘟病毒来源和传播途径仍然是个迷。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副教授周磊此前表示:“我们国家边境比较长,口岸有很多,到底是活猪运输传入,还是野猪过境传入并不清楚,还是蜱的传播都这种可能性都有。第二种就是肉制品相当于说没有被查到、漏网的肉制品携带进来,再通过泔水,可能有一些肉制品它不会直接去猪场,但是它可能在加工的过程当中污染了泔水,然后再从泔水拿去喂猪的话,就可以把这个病毒带过去。”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事件必将进一步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在现代化养猪业中,企业只有把生物安全管理放在最重要位置,不断提升猪场软硬件,规范屠宰加工管理流程,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才能为下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特别提示:这次的猪瘟事件不会影响云南人吃猪肉。首先是疫点内的猪已全部被扑杀,其他地区尚未见报道;云南地处西南边陲,高山环绕,地形封闭,是天然的生物安全隔离屏障,全省屠宰场已禁止从疫区进猪。以神农等本土养猪企业全力供给保障,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吃猪肉。
另外,病毒自身其实比较脆弱,正确的消毒方式(猪肉60℃以上高温加热)及蒸煮烹饪过程均能将其杀死,大可不必过度担心。
本文来源:中国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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