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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兽医局:新时代兽医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日期:2018-06-22 17:37:10


作者:王功民/农业部兽医局

一、兽医工作成效明显


(一)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

1.成功消灭三种动物疫病,包括牛瘟、牛肺疫和马鼻疽,下一步将有序推进马传贫消灭工作。

2.稳定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起数显著下降,常年平均免疫密度在90%以上,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近年来猪蓝耳病、A型口蹄疫等主要动物保持低发态势。 

3.妥善应对新发疫病严密防范外来疫病,如H7N9流感、小反刍兽医、非洲猪瘟等。(1)H7N9流感:2017年秋季全国全面实施免疫(H5+H7双价苗),强化监测预警,强化养禽场生物安全管理等;(2)小反刍兽疫:实施综合防控策略;强制免疫、强制扑杀、监测预警、检疫监督等,截至目前,全国仅报告发生2起疫情;实施《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到2020年,除毗邻小反刍兽疫疫情国家的陆地边境县或沿边境线范围内的免疫隔离带以外,力争全国达到非免疫无疫;(3)非洲猪瘟:强化监测预警、边境巡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联合开展监导检查;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4.全面推进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制定印发一系列防治计划和指导意见,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的制度框架,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

5.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免疫和建立无疫区。

 

(二)兽医卫生监督稳步推进

2012-2016年,全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畜禽9 432万头(只),补助金额75.456亿元。 

自2014年起,屠宰环节中央财政补助金额每年达到6.65亿元,地方财政按比例配套。 

2016年起,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由地方统筹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在内的资金予以保障。

 

(三)兽医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1.科研投入进一步加强。对27家主要兽药研究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上述机构共承担中央投资科研项目1 000余项,资金总额达13.6亿余元。

2.兽医科技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马传贫、口蹄疫等12家OIE参考实验室;2家协作中心:兽医流行病学协作中心、食源性寄生虫协作中心;1家FAO协作中心:亚太区人畜共患病协作中心。

二、兽医工作基础扎实


(一)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完善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技术规范、地方性法规等。完善兽医法律体系,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机构队伍建设基本完善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继续深化兽医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运用兽医领域的各种资源,全面激发社会活力,努力完成科学合理的兽医管理体系。

 

(三)基础设施保障有力 

1.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系统。目前拥有2个国家级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化项目、32个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 685个县级动物防疫站、34 217个乡镇兽医站。

2.兽药监察和残留监控系统。拥有5个国家级兽医残留基准实验室、8个国家级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28个省级兽药监察所、19个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

三、兽医工作形势严峻


(一)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1.病种多、病原复杂、污染面大、流行范围广。 

2.重大动物疫病在局部地区仍呈流行态势。

3.人畜共患病污染加重,局部地区呈流行状态。 

4.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加大。

 

(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压力大 

从养殖到屠宰链条长、环节多,人畜共患病、药物残留、细菌耐药性等风险因素多,难防范,难管理。

1.化学性风险:兽药风险、农药残留、环境污染物、非法添加物等。

2.生物性风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

 

(三)兽药产业小散乱差情况依然存在 

1.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产能利用率低。

2.产品结构不合理。同质化严重,中小型企业的市场定位不明确,技术含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

3.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用不明显,产学研对接不紧密。

 

(四)屠宰行业监管形势极其复杂

1.行业转型升级难度大。“多、乱、小”并存,规模以上屠宰企业仅占26%;产能严重过剩。

2.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收费代宰现象普遍,全国有代行为的企业占比高达85%;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3.养殖环节质量安全风险传递隐患大,屠宰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五)组织严密的兽医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1.兽医管理体制仍需完善。(1)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持之间协调配合问题;(2)内外检的职责边界与协调配合问题;(3)工作条件能力与职责定位不匹配问题;(4)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不足问题;(5)兽医工作责任体系不完善问题。

2.法律体系仍需健全。兽医人员管理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法律法规间衔接不紧密、要求不一致;《兽药管理条例》部分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执法机构需要进一步明确。 

3.保障机制仍需优化。(1)强制免疫补贴机制完善问题;(2)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优化问题;(3)村级防疫员补助问题;(4)兽药产品质量管理与残留监控经费支持问题。

 

(六)兽医工作形势严峻 

1.需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形成“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协同效应。

2.需建立养殖、屠宰链条中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四、兽医工作新定位

1.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我国水土、环境、资源对农牧业生产的约束性不断增强,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对降低资源消耗、保障动物源性食品供给具有特殊意义。

2.保障公共卫生安全。60%生物人类传染病源于人兽共患病,75%的新发人类传染病源自动物,因此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是将来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重点。

3.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注意化学性风险和生物性风险。

4.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自觉把兽医卫生工作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紧密联系起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十三五时期工作目标


(一)四个原则

1.把全面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主攻方向。

2.把全面提升兽医体系效能作为核心任务。

3.把全面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

4.把全面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关键举措。

 

(二)四个目标

1.保障措施更加有力。 

2.动物疫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三大策略: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计划防治策略、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

3.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能力显著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活禽长距离大范围调运得到有效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屠宰行业基本实现分级分类管理。

4.兽药产业和畜禽屠宰产业健康发展。兽药产业总产值增长20%以上,大中型企业占比提高20%以上;规模以上生猪屠宰企业屠宰量占比超过80%;牛羊鸡集中屠宰稳步推进,城市冰鲜肉市场占有率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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