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我局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调运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xmsyjjyc@agri.gov.cn、cadc2016@126.com。
二、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反馈:010-5919143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调运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6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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