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行业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等5个省(直辖市)的10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已通过评估,现予公布。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名单、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评估的10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相关信息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通过评估的10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相关信息.doc
下一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第92届国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
上一篇: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 《养殖场非洲猪瘟基因I/II型重组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京ICP备13017971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北京华牧直通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10-59195279Email:zgzysy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