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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日期:2024-10-19 14:11:14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第424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4号》,现就2024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7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应于毕业当年的7月10日至8月10日进行资格申请,并于当年9月10日后获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四、资格证书颁发、领取与补发

1.证书颁发。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http://www.ahny.gov.cn/)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电子证照。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我省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今年获证的考生均可于2024年11月18日后,通过“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政务7×24小时服务大厅”获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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