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及《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四川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已完成。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港澳台考生除外),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四川考区考生考试通过的,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资格申请,于2024年11月18日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天府通办APP查看并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三、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但未达到2024年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因2022年疫情影响取消考试,2021年四川考区成绩今年依然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四、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应于毕业当年(学信网可查学历信息后)8月1日—8月15日进行资格申请,9月10日后可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五、原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含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六、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可通过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进行查询。
七、港澳台地区考生,无法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请在11月18日后联系四川省考区办领取纸质证书。
八、港澳台地区持证人因丢失等原因需要补发证书的,以及往年获证人员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四川省考区办(咨询电话:028-8506895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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