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及厅职称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一、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农人发〔2023〕23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有关农业中级职称评审规定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1号)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或近5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要位置,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注重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的《廉政情况审核表》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二)突出“论文写在大地上”导向。鼓励申报人员主动下沉一线指导生产实践,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申报人员填报《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情况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作为相应业绩佐证材料。
(三)聚焦主责主业。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自觉落实主责主业,积极参与中心重点工作。申报人员填报《政策建议(调研成果)情况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中心重点工作情况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作为相应业绩佐证材料。
(四)执行继续教育规定。按照《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号)要求,达到细则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各单位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认真核实近三年(2021-2023)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
三、中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平台)进行个人申报,选择“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提取相关业绩,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前需先完善“个人业绩档案库”,并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
其中自评分申报人员,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自评分须达到40分的规定分值,同时由两位同行高级农业专家核准达到规定分值,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省级主管单位(集团公司)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资格复审和推荐工作。其他行业省级主管单位(集团公司)需设置初级受理点,关联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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