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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29 14:04: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当前,我国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近期多地出现强降水天气,汛期和洪涝灾害灾后畜禽抵抗力明显下降,部分畜禽因灾死亡,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动物防疫工作严格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防范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风险,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防治充分发挥非洲猪瘟分片包村包场排查机制作用,加强辖区内特别是受灾地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加大重点疫源地、强降水地区、养殖密集区等高风险区域监测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要立即组织采样检测,及时处置风险。血吸虫病流行区域发生决堤、涝的,要对易感家畜进行预防性驱虫,针对性开展家畜查治严防疫情反弹。炭疽老疫区发现家畜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等症状的,严禁剖检家畜,严格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和处置,必要时开展预防性免疫。  

、严格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受灾地区及时打捞收集死亡畜禽,按要求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要转运至无害化处理暂存设施或合理选择深埋地点,规范做好暂存和深埋处理,严防病原外溢和污染环境。强化产地检疫工作,严防死亡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全面落实消毒措施。要建立健全汛期和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强化条件保障,扎实推进消毒灭源。根据消毒对象,科学选择药品,重点做好畜禽圈舍、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清洗消毒工作。对出现畜禽发病死亡的养殖场户屠宰场,要指导扩大消毒范围,增加消毒频次。

、指导加强饲养管理。要指导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固修复损的畜禽圈舍,必要时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降低洪涝灾害损失。指导养殖场户疏通排水通道,防止场区积水,做好饲料存储管理,避免降雨潮湿导致饲料霉变,确保饲料和饮水卫生,防止畜禽中毒。

规范做好应急处置。确诊发生动物疫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加强免疫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强化疫苗、诊断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根据汛情变化,组织做好物资调拨,支持有关地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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