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方: 通知称,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相关出口商和国内生产者数量众多,全面调查将给调查机关带来过重负担并妨碍调查及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抽样方法进行调查。
一、倾销调查抽样
(一)抽样方案。
第一,以各出口商向调查机关登记参加调查填报信息为基础进行抽样;
第二,关联的生产商与贸易商视作一家进行抽样,按倾销调查期对中国出口数量大小进行排序,选取出口数量排名前3位的公司作为抽样公司;
第三,调查机关仅向被抽样公司发放调查问卷。被抽样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被抽样公司未按要求提交答卷的,调查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第四,调查机关将于商务部网站发布调查问卷,未被抽样公司可自行下载,自愿填写,并在调查问卷可供下载之日起37日内提交。请注意:调查机关只在不会妨碍倾销调查及时完成时,对未被抽样公司的答卷进行单独审查。
(二)初步抽样结果。
拟选取以下公司作为抽样公司:
1.Danish Crown A/S
2.VION Boxtel B.V.
3.LITERA MEAT S.L.U.
二、损害调查抽样
第一,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调查机关选择2023年全国生猪屠宰量前20家企业作为抽样企业。同时,考虑到这些企业基本集中在我国中部和东部地区,因此,将排名20位以后的位于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不同省份屠宰量最大的各2家企业补充纳为抽样企业;
第二,24家被抽样企业2023年屠宰量合计约4478万头,占2023年全国生猪出栏量的6.16%;
第三,调查机关将于商务部网站发布调查问卷,并通知被抽样公司,被抽样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未被抽样企业也可自行下载调查问卷,按要求填写提交。
各利害关系方如有评论意见,应于北京时间7月25日下午5时前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 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含公开和保密版本),同时向我局提交纸质版本。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联系电话:(010)65198474、65198194
附件:国内抽样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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